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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支票通用京冀沪粤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9日14:30 今晚报

  本报讯 (记者刘英潮)昨天下午,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正式对外宣布,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在天津成功上线运行,标志着京、津、冀、沪、粤、深之间的企事业单位和居民个人签发的支票可以互相通用。昨日该系统运行首日,本市已经办理了110余笔异地支票业务。

  据悉,人行天津分行于2000年建成了京津冀区域票据清算系统,实现了支票在京津和河北部分地区范围内的相互流通。

  目前,天津与北京、河北跨区域的支票业务日均清算资金4.15亿元,促进了京津冀区域经济发展。随着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纳入国家“十一五”总体发展战略,天津将成为北方经济中心,这对支票在更广泛的区域流动提出了新的需求。从2006年12月18日起,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在天津、北京、上海、河北、广东、深圳等六省(市)试点运行,实现支票互相通用。从2007年6月起,支票将实现全国通用,届时将“一票在手,走遍神州”。

  人行人士表示:为防范支付风险,异地使用支票的金额上限为50万元。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在受理异地使用的支票时,应认真审查支票是否记载银行机构代码并确认支票金额在规定限额之内。对于超过规定限额的支付,收、付款人可约定采用其他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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