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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硕士状告铁道部春运涨价败诉再上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9日16:33 石家庄日报

  来源:郑州晚报

  备受关注的法学硕士郝劲松状告铁道部春运涨价违法案,一审被宣判败诉后,他不服气,昨日上午,郝劲松上诉了。电话中他告诉记者:“在铁路春运涨价的问题上,人们享有发言权,铁道部不应该搞一言堂。”

  一审败诉 铁道部调整票价可以不听证

  在法庭上,铁道部拿出了原国家计委下发的《国家计委关于公布部分旅客列车票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执行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称国家计委下发通知时,已经过国务院的批准,并举行了听证会。

  铁道部称,国务院已同意将部分旅客列车票价浮动的决定权,分情况授权给铁道部和铁路局,他们此后作出的春运涨价其实是在执行这一通知,该通知并不具有价格制定的性质,不是对铁路票价的基准价进行调整,所以铁道部没有义务召开听证会。

  之后,12月1日,北京市一中院宣判:铁道部无须履行批准及听证程序,不能确认违法。为此驳回了郝劲松索赔5毛钱的诉讼请求。

  专访郝劲松 “铁道部不应搞一言堂”

  从郝劲松状告铁老大之初,郑州晚报就一直予以关注并报道了此案的系列进展。

  昨日,郝劲松告诉记者,铁道部《2006春运通知》规定硬座上浮15%,其他席别上浮20%,这一规定直接导致了部分车次旅客票价上涨,因此《2006春运通知》具有价格制定的性质,满足履行国务院批准及听证程序的条件。铁道部的挡箭牌是原国家计委的《方案》,该《方案》授权铁道部可以春运涨价,并没有排除铁道部上报国务院批准及申请听证的义务,纵观《方案》全文,可以看到《方案》授权铁道部在一定范围内可以制定票价,但并没有授权铁道部每年春运涨价可以不报国务院批准,可以不申请召开听证会。

  为此,郝劲松称,我国在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4年时间里,春运车票连年涨价,却从没有召开听证会的申请,铁道部应聆听群众声音,不应搞一言堂。“我认为还有赢的希望。”郝劲松最后说。

  2006春运票价调整情况

  一、春运期间部分旅客列车将实行政府指导价

  2006年春运从1月14日开始,为期40天。票价上浮,上浮幅度为硬座15%,其他席别20%。

  二、春节前

  直通旅客列车节前实行票价上浮的,主要为北京、上海铁路局和广铁(集团)公司始发的部分列车。

  三、春节后

  节后实行票价上浮的主要为成都、武汉、南昌、上海、郑州铁路局始发的部分列车,以及节前节后少量特别紧张方向的列车。

  四、节前上浮日期

  1月21日至27日,节前已上浮方向的列车不超过13天,未上浮方向的列车不超过15天。

  五、节后上浮日期

  1月31日(初三)以后,凡节后票价上浮的列车,在1月28日至30日(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二)实行票价下浮,下浮的幅度为10%。

  六、注意

  临客硬座票价不上浮(直达特快临客除外),学生票、革命伤残军人票不上浮。

  ■新闻回放

  此案曾于今年10月11日开庭审理。郝劲松称,他今年1月21日购买了一张从北京南站驶往石景山南的7095次列车车票,发现票价由以前的1.5元涨至2元,涨幅达33%。后来得知票价上涨的依据是铁道部发布的《关于2006年春运部分旅客列车实行政府指导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郝劲松认为,《春运通知》应当报国务院批准,同时需向国务院有关部门申请召开价格听证会。而铁道部并没有这样做,属于程序违法。据此,郝劲松请求法院认定铁道部《春运通知》在程序上违法,并判令铁道部赔偿其经济损失0.5元。

  ■人物档案

  七次状告垄断业的“刁民”

  郝劲松,男,33岁,山西忻州人,中国政法大学在读硕士研究生,主修刑事诉讼。从去年夏天开始,他先后7次将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地铁运营公司、北京铁路局告上法庭,原因是在火车上购物和地铁如厕时未能要到发票。他因对“打破行业‘霸王条款’起到了一定作用”而入选“2004年构建经济和谐十大受尊崇人物”。(记者 孙娟 实习记者 李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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