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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告铁道部春运涨价败诉 郝劲松再次上诉(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9日17:37 国际在线

  核心提示:12月1日,北京市一中院宣判:铁道部无须履行批准及听证程序,不能确认违法。郝劲松不服,昨日再次上诉。郝称,铁道部在一定范围内可以制定票价,但并没有授权铁道部每年春运涨价可以不报国务院批准,可以不申请召开听证会。铁道部不应该搞一言堂。

  

状告铁道部春运涨价败诉郝劲松再次上诉(图)

  郝劲松(资料图)

  

状告铁道部春运涨价败诉郝劲松再次上诉(图)

  郝劲松买到的涨价车票(资料图)

  备受关注的法学硕士郝劲松状告铁道部春运涨价违法案,一审被宣判败诉后,他不服气,昨日上午,郝劲松上诉了。电话中他告诉记者:“在铁路春运涨价的问题上,人们享有发言权,铁道部不应该搞一言堂。”

  一审败诉铁道部调整票价可以不听证

  在法庭上,铁道部拿出了原国家计委下发的《国家计委关于公布部分旅客列车票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执行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称国家计委下发通知时,已经过国务院的批准,并举行了听证会。铁道部称,国务院已同意将部分旅客列车票价浮动的决定权,分情况授权给铁道部和铁路局,他们此后作出的春运涨价其实是在执行这一通知,该通知并不具有价格制定的性质,不是对铁路票价的基准价进行调整,所以铁道部没有义务召开听证会。之后,12月1日,北京市一中院宣判:铁道部无须履行批准及听证程序,不能确认违法。为此驳回了郝劲松索赔5毛钱的诉讼请求。

   专访郝劲松“铁道部不应搞一言堂”

  从郝劲松状告铁老大之初,郑州晚报就一直予以关注并报道了此案的系列进展。昨日,郝劲松告诉记者,铁道部《2006春运通知》规定硬座上浮15%,其他席别上浮20%,这一规定直接导致了部分车次旅客票价上涨,因此《2006春运通知》具有价格制定的性质,满足履行国务院批准及听证程序的条件。铁道部的挡箭牌是原国家计委的《方案》,该《方案》授权铁道部可以春运涨价,并没有排除铁道部上报国务院批准及申请听证的义务,纵观《方案》全文,可以看到《方案》授权铁道部在一定范围内可以制定票价,但并没有授权铁道部每年春运涨价可以不报国务院批准,可以不申请召开听证会。为此,郝劲松称,我国在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4年时间里,春运车票连年涨价,却从没有召开听证会的申请,铁道部应聆听群众声音,不应搞一言堂。“我认为还有赢的希望。”郝劲松最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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