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赞同境外上市国企按融资额10%交社保基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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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9日20:14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2月19日电 (记者 任芳 刘兵) 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19日表示,国资委非常支持社保基金工作,赞同国有上市公司按照融资额的10%交纳社保基金。 “社保基金很重要,任何人都会有老的一天,也都难免会生病。”李荣融在当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国资委非常支持社保基金工作,相信中央企业负责人也会支持这项工作。
有记者问,国有企业是否会在上市时,拿出融资额一定比例的国有股权,比如10%,划拨给社保基金。 “我们比较倾向于把这个额度换成钱,然后交给社保基金。我们不太赞同直接划拨股权,原因是现在有相当一部分的企业(国有资本)还要保持绝对控股。”李荣融说。 国资委产权局局长郭建新表示,根据相关规定,目前在境外上市的国有企业均按照融资额的10%交纳社保基金,在境内上市的国有企业尚未启动这一措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