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钱账户可48小时冻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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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00:00 东南早报 | |||||||||
反洗钱官员提醒公民勿轻易转借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自10月31日表决通过以来,有关部门昨天首次通报了近年来公安部门与银行配合打击洗钱犯罪的有关情况。据介绍,《反洗钱法》明年施行后,执法机关将获得48小时的资金冻结权,用以制止外逃贪官转移金钱。此外,公安部门发出提醒,公民不要轻易地将一些证件转借给他人,以免利用开设洗钱账户。
资金冻结权成反洗钱利剑 贪官外逃大多都涉及转移金钱,国家如何应对?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副局长蔡忆莲表示,《反洗钱法》施行后,法律将赋予执法部门一个权力———48小时的资金冻结权,即反洗钱部门可以及时地对犯罪嫌疑人的银行账户进行控制,避免“黑钱”外逃。 蔡忆莲同时表示,今年末,我国全面向外资银行开放人民币业务。外资银行进入中国以后,同样要接受中国监管当局的监管,履行反洗钱义务。 金融机构的反洗钱义务同时也是反洗钱的三个基本制度,分别是建立客户真实身份的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保存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报告制度。 “如果以外资银行作为洗黑钱的渠道,可以通过监控系统反映出来。”蔡忆莲说。 居民不要轻易转借身份证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韩浩昨天也指出,中国公民应该认清洗钱犯罪对于社会的危害,并加以防范。“洗钱犯罪对老百姓个人的利益造成的损害是间接的,但洗钱会为其他严重犯罪活动“输血”,日益成为贩毒、恐怖活动、走私、贪污、诈骗、涉税等犯罪活动的伴生物。” 她呼吁中国公民通过合法的金融机构进行金融交易,不要轻易地将一些证件转借给他人,否则可能会被不法分子利用来开立银行账户进行洗钱。 地下钱庄涉案金额逾百亿 韩浩介绍说,今年以来,广东、上海、内蒙、北京、辽宁、黑龙江等地破获重大地下钱庄案件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4名,涉案达140多亿元人民币。此外据统计,自2002年以来,公安机关共协助国外境外警方调查涉嫌洗钱的犯罪案件达400多起。(《北京晨报》供稿) 名词解释洗钱 洗钱是指行为人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协助提供资金账户、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等的犯罪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