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维修时超出保修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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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00:14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12月19日讯手机买了还不到一年,却接二连三地出现质量问题,在送维修部进行检修的过程中,维修人员认为手机已经超出了三包期,要求用户交纳维修费,在消协的协调下,市民王先生才最终讨回了公道,对此,消协人士提醒,手机维修过程中,消费者需要提防商家拖延时间的陷阱。 市民王先生于去年11月购买了一款手机,使用不到一年便发现了质量问题,当时手
手机主板刚换了不到一个月,王先生发现手机又无法接听了,再次来到维修部,工作人员便将手机留了下来,让王先生过几天来取。等王先生来取手机时,维修人员告诉他,手机已经超出了三包期,王先生需要交纳维修费。王先生要求查看维修记录,然而维修记录上却一片空白,没有留下任何记录。无奈之下,王先生付款后才得以离开。 可事情并没有结束,手机用了不足半个月,王先生再次发现了同样的问题,一气之下王先生向槐荫区消协进行了投诉。接到投诉后,消协人员调查后进行了调解,维修部最后同意将手机免费检修,并延长保修期半年。 记 者 戚淑军 通讯员 张俊峰 王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