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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房东想收回房子遇难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00:17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临沂12月19日讯去年12月,费县孙先生把自己的房子出租后,被承租人在到期前私自转租给了其他人。如今房子出租到期了,真正的房东孙先生想收回自己的房子,对方又不肯离去。19日上午,孙先生打来电话,向记者反映了他的烦心事。

  2005年12月10日,孙先生把自己一室一厅的房子租给了操着东北口音的王女士,当时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一年,租金为2000元。2006年12月11日,租住期满后,孙
先生带着合同想收回自己的房子。令孙先生没想到的是,开门的是一位姓刘的先生,他告诉孙先生,房子是一位姓王的女士租给他的,租期是从2006年7月到2007年7月,并且他给孙先生出具了一份他和王女士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金也是2000元。孙先生这才了解到自己的房子被王女士转租了。

  孙先生一连找了王女士好几天也没有找到,后来得知,王女士已经去东北快半年了,也无她的任何联系方式。

  18日,孙先生又找到了住他房子的刘先生,想收回自己的房子,刘先生称,一年的租金已经给了王女士,除非王女士亲自来,他才肯搬走,如果王女士不来,他是不会搬走的。

  临沂市俊鹏律师事务所卢律师称,某人租得房屋之后,很有可能成为“二房东”,但其前提是必须得到真正房东的同意。这是因为承租人必须按照租房合同的约定使用租住的房屋,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否则便可能损害出租人的利益,为法律所不许。王女士未经房东孙先生同意,所以王女士和刘先生所签的房屋租赁合同是无效合同。


记者 马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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