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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检察长会议明确明年改革重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00:22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北京12月19日电(记者林世钰 肖玮) 今天,记者从全国检察长会议上获悉,继职务犯罪侦查的监督制约制度和人民监督员制度规范和完善之后,在高检院牵头落实的司法体制改革任务中,明年将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改革。

  这四个方面的改革工作分别是:一是改革和完善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机制,规范死刑复核监督的方式和程序,完善派员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进一步健全防止和纠正
超期羁押的长效工作机制。二是加强对司法工作人员渎职行为的监督,完善查办刑讯逼供等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的工作机制。三是改革和完善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完善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四是改革和完善对刑罚执行和劳动教养活动的监督机制,健全检察院派驻机构与看守所、监狱、劳教所工作联系制度,完善减刑、假释监督程序,健全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监督机制,建立对劳动教养审批活动的法律监督制度,规范死刑执行临场监督。

  据了解,对于以上四个方面的改革,高检院已起草了相关规范性文件或方案,目前正抓紧与有关部门协调。

  在即将过去的2006年,检察改革成果斐然。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机制改革取得新的进展,如高检院会同有关部门下发了《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见》,促进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与最高人民法院就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工作制定下发了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检务公开继续规范和深化,如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进展顺利,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深入推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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