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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岗位新增三项津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01:34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济南12月19日讯从2007年1月1日起,我省煤矿井下艰苦岗位增加三项津贴:井下津贴、班中餐补贴和夜班津贴。

  其中,井下津贴分为三种情形:井下采掘工,25元-30元/工;井下辅助工:15元-20元/工;安检人员、基层干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的井下津贴标准参照井下辅助工标准执行。班中餐补贴:6元-10元/工。企业要将班中餐补贴直接用于井下作业职工的伙食,
不得挪作他用,也不得以现金支付给职工个人。夜班津贴分为两种,前夜班8元-10元/工,后夜班10元-12元/工。

  省劳动保障厅、发改委和财政厅规定,各煤炭企业在上述区间内确定井下艰苦岗位津贴的具体执行标准,并报同级劳动保障、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备案。企业要认真执行国家关于井下艰苦岗位津贴的政策规定,切实落实井下人员的相关待遇。

  同时,企业要结合提高井下艰苦岗位津贴,适当提高井下职工的收入水平,使工资分配向井下一线职工倾斜,形成合理的井下人员与地面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关系。


记者 杨飞越 通讯员 赵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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