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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破获7起重大地下钱庄案 专家详解洗钱6手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02:57 人民网-人民日报

  

中国破获7起重大地下钱庄案专家详解洗钱6手法
地下钱庄案
  2006年3月,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接到了一起可疑资金交易的线索:2002年11月至2005年12月,丁某及其亲属的个人账户收到从香港及巴基斯坦汇入的约233万美元,并结汇约820万元人民币,随后用于购房、购车等消费。

  经调查,丁某是北京某外运公司的一名业务经理。2005年初,香港一家公司的经理周某找到丁某,许诺如丁某将公司的海运业务交给他代理,就给丁某最低2.5%的好处费。于
是,丁某把其公司代理的部分海外运输项目分包给该香港公司,周某则送给丁某170万美元好处费,并从境外汇款帮助丁某洗钱。目前,丁某已被抓获归案,公安机关经侦部门正配合检察部门开展进一步的侦查工作。

  这只是我国打击洗钱犯罪的典型案例之一。

  19日,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通报近年来打击洗钱犯罪的有关情况。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韩浩透露,今年以来,广东、上海、内蒙古、北京、辽宁、黑龙江等地破获重大地下钱庄案件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4名,涉案金额140多亿元人民币。

  洗钱犯罪四大危害

  洗钱,就是把源于犯罪而获得的收益加以处理,掩盖其犯罪来源,使其合法化。据统计,中国内地每年通过地下钱庄洗出去的黑钱至少2000亿元人民币。

  记者了解到,洗钱犯罪对老百姓个人的利益所造成的损害是间接的,但它会对社会带来直接危害:危害经济体系的稳定,造成经济扭曲和经济秩序的混乱;为其他严重犯罪活动“输血”,日益成为贩毒、恐怖活动、走私、贪污、诈骗、涉税等犯罪活动的伴生物;洗钱犯罪给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带来巨大风险,损害金融体系的信誉;洗钱会导致资金外流,影响国家的外汇储备和税收,甚至会危及国家的经济安全。

  近年来,一些外逃贪官把自己

贪污受贿所得资金,通过各种渠道输送到境外。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副局长蔡忆莲强调,加大对洗钱的打击力度,是对贪污贿赂犯罪的控制和遏制,是从下游堵截遏制上游犯罪。

  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三任行长利用职务便利,贪污挪用公款近6亿美元,通过香港的地下钱庄陆续把赃款转移到美国,还购买了

豪宅。中美双方执法部门经过密切合作,已把一名主要犯罪嫌疑人遣返回国,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的遣返工作还在谈判当中。

  专家详解洗钱六大手法

  洗钱犯罪有什么特点?打击的难度在哪里?韩浩介绍说,当前洗钱犯罪活动有六大手法:

  一是利用合法金融体系洗钱。不法分子通过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清洗赃款,特别是一些犯罪嫌疑人使用假身份证在银行开设多个账户,用以转移和隐匿非法所得及其收益。

  二是利用地下钱庄进行洗钱。一些犯罪嫌疑人通过地下钱庄将赃款转移出境。地下钱庄一般从事买卖外汇、跨境转款等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滋生和助长贩毒、走私等严重犯罪,破坏了国家金融秩序的稳定。

  三是利用互联网进行洗钱。不法分子利用网上银行转移赃款,有的还通过网上赌博进行洗钱。

  四是通过现金走私进行洗钱。例如,不法分子会随身携带或将大量现金藏匿于交通工具出入境。

  五是通过投资进行洗钱。不法分子通过投资兴建宾馆、开设公司等方式进行洗钱,有的甚至在境外开设公司,为其犯罪所得披上合法外衣。

  六是利用进出口贸易进行洗钱。犯罪嫌疑人通过虚报进出口价格或伪造有关贸易单据的方式跨境转移赃款。

  地下钱庄从事洗钱,有关部门联手打击

  2006年4月,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成功破获一起新加坡人在上海经营地下钱庄的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罗某等4人,并查获大量银行存折(卡)、交易凭证、账册及印章等涉案书证、物证,冻结涉案资金690万元人民币。

  经查,2004年以来,罗某等人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在上海租赁的住宅内从事新加坡与中国两地间的汇款及货币兑换业务,其业务范围涉及我国25个大、中城市,非法经营额达50亿元人民币。

  该案是上海市迄今破获的最大的一起地下钱庄案,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

  在19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有关部门还公布了广东珠海黎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浙江杭州某公司等抽逃出资案、湖北省“4·13”特大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案、浙江宁波涉赌涉税洗钱案、北京陈某地下钱庄案、广西黄广锐洗钱案等典型案例。

  据了解,近年来我国部分地区出现的地下钱庄,主要从事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公安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部门已多次在重点地区组织开展打击行动,破获了一批洗钱犯罪案件。

  反洗钱需多方、多部门合作;公民应树立反洗钱意识

  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介绍说,近年来,内地公安机关在办理走私、金融诈骗和涉税犯罪案件中发现,一些犯罪嫌疑人采取洗钱的手法,将犯罪所得转移到港澳。内地和港澳两地警方就开展反洗钱合作也作出了相应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副局长蔡忆莲19日表示,根据《反洗钱法》的规定,中国金融机构要建立反洗钱的基本制度,包括建立客户真实身份的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保存制度以及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报告制度。她还强调,外资银行进入中国也要履行反洗钱义务。

  “如果以外资银行作为洗黑钱的渠道,将可以通过监控系统反映出来。中国有关部门通过近3年的反洗钱监管实践,也将对外资银行进行现场检查。”蔡忆莲说。

  有关部门还提醒我国公民要特别提高反洗钱对社会危害性的认识,树立反洗钱的意识。中国公民要通过合法的金融机构进行金融交易,不要轻易地将一些证件转借给他人,否则可能会被不法分子利用来开立银行账户进行洗钱。

  链接

  依据我国刑法191条的规定,洗钱犯罪是指行为人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协助提供资金账户、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

证券等犯罪行为。

本报记者 石国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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