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书雇凶打死村民获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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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03:38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裴晓兰)昨天,市二中院对“村支书雇凶打死告状村民案”进行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通州区马驹桥镇古庄村原党支部书记刘富奎无期徒刑;受雇的张跃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其他6名被告被判处无期至有期徒刑4年6个月。 法院查明,刘富奎在担任古庄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因村民曹继云对土地及村务管理不满而怀恨在心。去年5月,刘富奎授意刘凤海等人对其进行报复,允诺事成后由其承包古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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