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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毒大王”陈炳锡一审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05:35 浙江日报

  据新华社广州12月19日电 (记者 肖文峰) 曾自称为“世界头号冰毒大王”的大毒枭陈炳锡18日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被一审判处死刑。法院最终认定陈炳锡贩卖、制造、运输冰毒12.36吨,参与贩卖海洛因108.85千克,运输海洛因100多千克。陈炳锡在法院判决后当即表示将上诉。

  法院审理查明,1998年5月间,陈炳锡与刘招华、纪辉龙(均另案处理)等人共谋制
造冰毒并贩卖牟利,由陈炳锡提供资金,刘招华负责研究制毒。同年5月至6月间,陈炳锡和刘招华租用了赤水村一家工厂作为场所,生产冰毒300千克并销售牟利。同年10月,陈炳锡与刘招华由于制造毒品对工厂附近的鱼塘造成污染易引起公安人员注意等原因,暂时停止生产。之后,陈炳锡与刘招华共同指使同案犯将制造毒品的机器设备转移至宁夏银川市新城区一家农药厂内,由刘招华组织安装并继续制造冰毒。

  1999年11月,陈炳锡及其妻子陈宝玉在制贩毒品的事实败露、被公安机关追逃的情况下,非法偷越国境,潜逃至泰国,分别化名“林锦贤”和“陈玉”。2003年11月4日,陈炳锡、陈宝玉在泰国被中国警方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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