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坊纪事 资料来源:都市快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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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05:50 都市快报 | |||||||||||
资料来源:都市快报 永宁坊火灾当日读者张先生拍摄的照片
2006年1月29日凌晨0:15,拱北小区永宁坊13幢20楼2002室发生火灾。因大楼消防栓没有水,延误了最佳救火时机,火势迅速蔓延,2002室被烧了个精光,大火还殃及边上的2003和2001室,以及楼上的2102室几户人家,闹得整个小区人心惶惶,过年的好心情坏了。 1月29日至2月4日,受灾的4户人家陆续住进由政府安排的宾馆——明珠大厦,暂时过渡。消防方面的事故原因调查同时进行。 2月4日起,物业公司开始与受灾业主协商赔偿问题(至今未了)。 2月5日,杭州公安消防局公布火灾原因,证实是大型烟花火星蹿入2002室没有关紧的窗户内,导致起火并蔓延。消防部门指出,永宁坊的物业公司在消防管理上存在问题:消防管网漏水导致消防栓没水,而物业不知情;消防通道停车,导致消防车无法靠近等。 2月10日,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记者赶到杭州,了解永宁坊火灾方方面面:高层建筑火灾隐患重重、物业公司疏于管理造成扑救延误损失扩大,烟花爆竹成罪魁祸首但却无法查证,这类的火灾损失究竟该由谁来赔?赔多少? 2月20日,杭州消防支队正式向永宁坊物业公司和2002室户主陈先生发出火灾原因和责任认定书。 责任认定书指出,永宁坊小区物业对拱北小区永宁坊13幢2002室的火灾负有间接责任,物业公司经理因管理失职负有领导责任。 2月21日下午,永宁坊物业公司被杭州消防支队罚款10000元,物业公司经理个人被罚5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