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现代降价欺诈案被驳 价格调整是正常经营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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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05:50 都市快报 | |||||||||
北京现代总经理在承诺雅绅特“两年半不降价”的百余天后,车价直降8000元。于是,100名车主以北京现代涉嫌商业欺诈将其告上法院,索赔8000元降价款。18日,这起集体诉讼案一审落判,北京顺义法院驳回了百名车主的全部诉讼请求。 此案的缘由是,北京现代总经理卢载万曾在3月16日雅绅特上市当日,通过搜狐网对外承诺两年半不降价,作为雅绅特的追随者,各地车主纷纷购买了此款轿车。但7月7日,该
开庭时,北京现代的代理律师发表辩护意见称,卢载万的讲话不是“价格承诺”,只是对雅绅特轿车进入市场所做的价格分析和预测,仅表达了对新产品价格稳定的一种期望,搜狐网的文章未经北京现代和卢载万本人核实,曲解了卢载万的原意。 法院认为,北京现代生产的雅绅特轿车属于小排量经济型轿车,其本身并不具有保值功能。车主在购置该车后,北京现代对轿车的市场指导价格进行调整,属于经营者根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主确定产品价格的正常经营行为。车主所述卢载万的讲话是北京现代对雅绅特价格不变的承诺,依据不足,因此也不构成对车主财产权益的侵害。据此,法院驳回了100名车主的全部诉讼请求。 据京华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