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10%收益可转社保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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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06:14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昨日表示,国资委支持社保基金工作,赞同国有上市公司按融资额的10%交纳社保基金。 有记者问,国企是否会在上市时拿出融资额一定比例的国有股权,比如10%,划拨给社保基金。“我们比较倾向于把这个额度换成钱,然后交给社保基金。我们不太赞同直接划拨股权,原因是现在有相当一部分的企业(国有资本)还要保持绝对控股。”李荣融说。
国资委产权局局长郭建新表示,根据相关规定,目前在境外上市的国有企业均按融资额的10%交纳社保基金,在境内上市的国有企业尚未启动这一措施。据新华社、京华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