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将获48小时资金冻结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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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07:15 南海网-海南日报 | |||||||||
19日上午,公安部、央行联合通报近年来警方与银行配合打击洗钱犯罪的有关情况时表示,明年反洗钱法实施后,相关部门将获得48小时的资金冻结权,以便于封堵外逃贪官转移金钱。 在谈到封堵外逃贪官转移金钱问题时,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副局长蔡忆莲表示,反洗钱法给反洗钱行政部门一个权力,即48小时的资金冻结权,“在反洗钱法实施之前,我
金融机构的反洗钱义务同时也是反洗钱的三个基本制度:建立客户真实身份的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保存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报告制度。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韩浩称,洗钱犯罪对老百姓的损害是间接的。百姓要通过合法的金融机构进行金融交易,不要轻易地将一些身份证件转借给他人。 据统计,今年以来,警方破获重大地下钱庄案件7起,其中包括发生在北京的2起,共抓获犯罪嫌疑人44名,缴获、冻结资金折合人民币5800多万元,涉及非法经营资金达140多亿元。 (据法制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