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间捐献器官应叫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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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07:17 东方早报 | |||||||||
“60岁以上的老年人就不应再进行肝、肾等器官移植,即使亲属间互相捐献器官也应该被叫停!”国内著名的卫生法学家、东南大学卫生法学研究所所长张赞宁教授呼吁。据了解,国内首部规范器官移植的行政法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目前正处于向专家征求意见阶段,张已向国家有关部门表达了上述意见。 当前,被称为“20世纪最重大的两大医学发现”之一的器官移植备受重
对此,张赞宁教授称,这是一种误解。“肝(肾)等移植的实际效果要比我们通常预想的情况差得多”,目前器官移植的成功率尚未达到理想的安全程度,有些所谓“成功率”,仅以5年为标准计算的。 他认为,活体器官移植意味着要对另一人造成重大伤害,这不仅违背了医学“不伤害原则”,且一旦手术失败,对于手术的供体、受体及其家属都是一种伤害。为此,他提议,60岁以上的老年人、身患绝症且移植后并不能挽救其生命者,不应对其施行器官移植手术。“当前最要紧的是要加快脑死亡立法,同时加强公民死后捐献器官的教育。” 早报记者 李克诚 订阅东方早报请登陆东方早报网站或拨打 962288 或 8008208696;优惠多多、实惠多多、资讯多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