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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秋游回来下肢截瘫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07:52 南京晨报

  时间:12月19日下午2点地点:建邺区法院第一法庭案由:人身意外伤害赔偿原告:小龙 化名 ,16岁,原系南京某民工子弟中学初三学生

  被告:南京某民工子弟中学、南京某旅行社、南京乡村大世界投资旅游实业有限公司

  初三学生:

  秋游回来下肢截瘫

  2004年11月30日,在南京某外来工子弟学校读初三的小龙,坐上学校门口的大巴,与同学一起到八卦洲秋游。

  登上八卦洲,爱玩的小龙在游玩了学校指定项目后,和同学各自活动,他特别对不在秋游游玩内容的自费项目“沙漠摩托”产生了兴趣。他掏出10元买门票,又交了20元押金,终于坐上摩托车。玩得起劲的小龙驾驶着摩托车,不知不觉来到了沙漠风情园里的一个人工吊桥边,摩托车飞速越过一个小沙丘后,撞上吊桥边的钢丝绳,小龙被绊飞好几米,重重摔在地上,当即昏迷,失去知觉。

  小龙被诊断为脊髓损伤,膀胱功能障碍,下半身完全失去知觉。入院治疗一年半,花去7万余元,已经无法再上学的小龙被鉴定为2级伤残,需终身护理。小龙的父母将学校、旅行社以及负责开发“沙漠风情”的南京乡村大世界投资旅游实业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告到建邺区法院,要求连带赔偿各项损失123.8万元。

  校方:

  秋游活动委托旅行社

  “小龙出事,学校没有责任。”小龙曾经就读的南京某民工子弟学校昨日在法庭表示,秋游前,学校与旅行社签订了合同,由南京某旅行社组织学生游玩,班主任老师全程陪同。校方称,出游前,他们对包括小龙在内的所有学生进行了安全纪律教育,小龙出事所玩的“沙漠摩托”项目,班主任老师事先并不知情,不在校方安排的旅游项目中。

  校方表示,八卦洲“沙漠风情园”管理者对游玩区域划分不明显,吊桥边钢丝绳附近警示标志不够醒目,游玩现场虽有告示,但无人管理。同时,小龙骑摩托时与同学打闹也是他坠地受伤的一个原因。

  庭审中,校方承认,小龙受伤时,他的班主任老师并不在周围。

  旅行社:

  自费项目我们没责任

  “出事时,我们导游也不在场,因为那个沙漠摩托场是要购票才能进的。”南京某旅行社表示,“我们的导游已经尽到安全注意提示义务,但导游也不能左右学生游玩的意志。”“学生是不能玩摩托车的。”旅行社认为,小龙出事的主要责任是在南京乡村大世界旅游公司。沙漠摩托车属机动车,按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员应有驾驶证,而八卦洲“沙漠风情园”的工作人员在没有培训的情况下,就将“沙漠摩托”项目向未成年人开放,是造成小龙受伤的直接原因。

  “沙漠风情园”:16岁应理解安全知识

  “小龙已经16周岁,我们风情园有公告须知,他应对告知有充分的理解和认识。”昨日,负责八卦洲“沙漠风情园”开发的南京乡村大世界投资旅游实业有限公司表示,“沙漠风情园”门前有公告须知,小龙已经是初三学生,应能理解其中有关安全提示内容。“小龙的事是个意外,我们的摩托车有合格证,沙子也很厚,本来应该开不快的。”

  南京乡村大世界表示,小龙出事前已经玩了一次摩托,出事时是第二次玩,他自己应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学生父亲:

  出事是因摩托刹车不灵

  对于校方、旅行社与南京乡村大世界投资旅游实业有限公司的相互推诿,小龙的父亲表示出反感。庭审中,他举手向法官申请,推着儿子中途离庭,给儿子换“尿不湿”。

  “我就这一个儿子,他以前身体一直很好,孩子出事那天,都是因为摩托车刹车不灵,孩子看到钢丝绳想刹车都刹不住了。”小龙的父亲认为。学校和旅行社没有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我儿子虽然16岁了,但他还是个未成年人,老师只顾自己打羽毛球,导游也不管不问,能不出事吗?”小龙的父亲说。

  由于双方就赔偿数额没有达成共识,昨日,建邺区法院表示,将择日对此案作出判决。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作者:建民 冒群/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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