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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天参保第二天死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07:56 潇湘晨报

  本报益阳讯头天投保第二天就不幸身亡了,因保险业务员只开具了便条,保险公司以受益人不能提供保单为由拒绝赔付,双方由此引发官司。12月14日,桃江县三堂街镇居民张朴培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桃江支公司领回了1.5万元保险理赔款,至此,这起罕见的保险理赔官司终于划上句号。

  今年3月29日,张朴培为其女婿肖立成在人保桃江支公司购买了一份人身意外伤害综
合保险,最大保额为3万元。保险公司业务员当时没有开具发票,在收款时只向张出具了一张便条。不料,第二天肖立成在一起意外事故中身亡,而保险公司以保单尚未到受益人手中为由拒赔。

  无奈之下,张朴培于6月初向桃江县法院递交诉状,请求法院判决人保桃江支公司承担理赔责任。法院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赔偿金3万元。保险公司对此判决不服,迟迟没有履行判决,并向益阳市中院递交上诉状。12月上旬,经益阳市中院反复调解,双方终于达成协议,人保桃江支公司同意赔偿张朴培1.5万元。通讯员何宇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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