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驱赶车辆致人亡 被判死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08:46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张力)陈文波等人在南坪长途汽车站驱赶、殴打在此拉客的綦江县出租车,造成一人死亡。18日,市五中院对这起涉黑团伙案进行公开宣判,陈文波等人分别被判处死缓至7年有期徒刑不等。

  2005年初,綦江县至南岸的大巴车经营者与綦江县出租车经营者因争夺客源发生矛盾。大巴车经营者邱某(另案处理)等人找到陈文波,约定以每月1万元的保护费请陈文波找
人到南坪长途汽车站,驱赶在此拉客的綦江县出租车。当年6月,陈指使姚国芳先后纠集多名社会闲散人员,对10余名綦江出租汽车司机采取威胁、追赶、殴打等手段进行驱赶,造成1人死亡,2人轻伤,损坏出租汽车10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近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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