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收益可转社保基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09:04 半岛都市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2月19日电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19日表示,国资委非常支持社保基金工作,赞同国有上市公司按照融资额的10%交纳社保基金。 “社保基金很重要,任何人都会有老的一天,也都难免会生病。”李荣融在当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国资委非常支持社保基金工作,相信中央企业负责人也会支持这项工作。
有记者问,国有企业是否会在上市时,拿出融资额一定比例的国有股权,比如10%,划拨给社保基金。 “我们比较倾向于把这个额度换成钱,然后交给社保基金。我们不太赞同直接划拨股权,原因是现在有相当一部分的企业(国有资本)还要保持绝对控股。”李荣融说。 根据相关规定,目前在境外上市的国有企业均按照融资额的10%交纳社保基金,在境内上市的国有企业尚未启动这一措施。 李荣融表示,1月至11月中央企业实现利润6887.7亿元,同比增长18.9%,预计全年实现销售收入可达8万亿元,实现利润7200亿元。 据国资委初步测算,2004年至2006年,中央企业主营业务年均递增21.4%,实现利润年均递增33.8%。目前,中央企业在国防军工、石油石化、电力、电信、民航、航运、重要矿产资源开发等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领域中的企业户数占全部央企户数的25%,资产总额占75%,实现利润占到79%。 李荣融在会上说,2007年中央企业负责人将进入第二任期考核。新的考核制度将更突出行业特点和企业内在素质的提高。编辑:侯海花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