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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下的商铺交房时却成住宅 业主将开发商告上法院,要求其退回多收的90余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09:10 上海青年报

  花了自己多年的积蓄,郑先生在一住宅小区内买了套商铺,准备开店做生意。没想到拿到钥匙后,才发现商铺完全被绿树掩映,生意根本做不成。在和开发商交涉未果后,郑先生求助于相关部门。期间,郑先生才得知自己买的其实是套住宅,根本不能用于开店。于是,郑先生将房屋的开发商推上了被告席。

  记者昨日了解到,此案已在普陀法院立案,即将开庭审理。

  (记者 陈轶珺)

  郑先生在诉状中称,2003年12月,他在普陀区燕宁苑小区购买了一套位于底楼的商品房,准备开家汽车公司。“当时就是看中房子的地段不错,而且小区内除了底层的个别房间能作商铺外,其余都是住宅,比较珍贵。”

  郑先生说,虽然每平方米比住宅房贵了3000多元,他仍毫不犹豫地一次付清了160多万元的全部房价和契税。在和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中,明确写下了房屋是商业用房。

  2005年7月,郑先生终于等来了店铺的钥匙。“此时,我发现铺子被小区的绿化包围着,而且缺乏一条直接和外界相连的通道。我觉得这对自己的生意会有影响,我就去和开发商进行协商,最后开发商在店铺外重新开辟了一条小道通往小区外,但我仍感不太满意。”郑先生说道。

  不久,郑先生向上海城市规划管理局进行信访,希望得到解决。但结果让其大吃一惊:“城市规划管理局答复,我买的房子用途是住宅,不是商铺,因此根本不存在设置通道的问题。”原来当年区规划局虽然同意开发商将郑先生房子的用途调整为商铺,但是开发商一直没进行相应的图纸调整。区规划局于2004年10月19日重新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将房屋的用途调整为住宅。

  郑先生又向普陀区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了咨询,中心也做了类似的回答:2003年开发商申请期房建筑面积预测时,郑先生所购房屋的用途为店铺。之后区规划局在重新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郑先生房屋的用途按开发商重新申报被调整为住宅。

  记者在采访中,看见了郑先生和开发商签的购房合同以及规划管理部门和房地产交易中心给郑先生的回函,和郑先生介绍的情况确实一样。

  多花了钱,却买了和其他邻居一样用途的房子,不愿吃下哑巴亏的郑先生将开发商告上了法院。要求其退回多收的每平方米3000多元的房价,合计90余万元。

  那么郑先生当初购买的房屋到底是店铺还是住宅,记者就此询问了燕宁苑小区售楼处的负责人。他表示:“当初郑先生买房时,确实属于店铺。”但之后为什么不去进行相应的图纸调整,该负责人没有作声,只是给了记者其公司律师戴先生的电话,建议记者对其采访。

  记者多次与戴律师联系,他称:“目前还未‘接到诉状’,不愿就此事发表任何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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