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要还给失主本人 你是她老公也不行(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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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09:16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杨小刚)昨日上午,当马先生得知妻子将手机落在出租车上,而“的哥”正在妻子下车的地方等候的消息后,迅速赶到现场。但见面后,“的哥”秦国安“倔强”地坚持:“必须见到失主本人才能归还手机。”
昨日上午8时40分,家住西安市的马先生,给一大早去莲湖路一学校上班的妻子赵女士打电话时,发现接电话的是一个陌生男子,马先生挂了电话后核对了一遍电话号码,心里犯着嘀咕,他再次拨通妻子的号码:“喂,你好,请问您是谁?”“你是不是这个机主的朋友?她把手机落在我的出租车上了。”…… 原来,当时赵女士从边家村的家里“打的”去上班,坐在后座的赵女士下车时将价值4000余元的手机落在了车上。下车后发现手机不见了,赵女士顺着出租车票上的电话,联系到了拉她的司机所在的车队。当“的哥”秦国安载着另外的乘客去十里铺时,接到了车队电话。秦在后座上找到了赵女士的那部手机。将乘客送到十里铺后,秦调转车头返回莲湖路赵女士下车的地方。 途中秦国安接到马先生的电话,“我是她的爱人,我直接过去拿好吧?”马先生说。“按照规定,必须要将失物交给失主本人,你最好联系到你的妻子,否则这个手机我不能给你。”于是二人约好在赵女士上班的学校门前见面。从9时许秦国安到该学校门口,直到赵女士上完课出来时,两人已在外面等了一个多小时。有好几次马先生想直接将手机要回,但一看到“的哥”那股“倔强”劲儿,反而觉得心里暖烘烘的。 10时许,赵女士拿着出租车票出来,认领了手机。当马先生夫妇拿出100元钱要对耽误秦国安的时间作出“补偿”时,秦挥了挥手:“算了,这是我们出租车司机应该做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