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15家企业签订诚信公约 做到无违法记录和无扰民事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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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09:23 中国环境报 | |||||||||
孙颖 本报讯为树立行业良好形象,维护群众根本利益,陕西省汉中市环保局最近组织召开了全市“诚信联盟”工作会。 会上,大唐略阳发电厂、陕西汉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介绍了企业环保诚信工作情况
汉中市环保局长师俊指出,各级环保部门要完善规章制度,建立环保诚信建设机制;信守诺言,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拓宽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诚信联盟”企业要建立诚信机制,把诚信建设贯穿于生产、流通领域中。自觉履行环境保护职责,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履行排污申报登记、缴纳排污费和环境污染治理等义务,做到无环境违法记录,无扰民事件发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