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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积极推进农村第三步改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09:30 河北日报

  ●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推进全省乡镇机构改革

  ●以落实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为重点,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改革

  ●以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为重点,推进县乡财政体制改革

  本报12月19日讯(通讯员胡宝民、赵志东记者王玉亮)今天召开的全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会议强调,要按照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要求,在试点的基础上,力争在“十一五”期间或更长一些时间基本完成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改革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的任务,建立精干高效的农村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政府保障的农村义务教育体制,促进农民减负增收和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省委副书记、代省长郭庚茂专门向全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会议致信,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付志方在讲话中明确提出了全省农村综合改革的方向、目标、任务和要求,并对今后改革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副省长宋恩华做总结讲话。

  郭庚茂在致信中说,农村综合改革是我国农村继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核心的农村经营体制改革、以农村税费改革为核心的国民收入分配关系改革之后的第三步改革,是党中央立足农村发展实际做出的重大决策,是一次涉及农村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领域的制度创新和社会变革,对于完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体制机制,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郭庚茂在致信中强调,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必须从实际出发,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当前,要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推进全省乡镇机构改革,使乡镇政府职能切实转变,行政效率不断提高,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基层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得到加强;二是以落实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为重点,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改革,加快农村义务教育发展;三是以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为重点,推进县、乡财政体制改革。

  会议要求,乡镇机构改革在农村综合改革中处于关键地位,总的改革要求是坚持因地制宜、精简高效、权责一致的原则,转变政府职能,精简机构人员,提高行政效率,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在改革过程中,要正确界定乡镇政府的职能,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整合乡镇事业站所,妥善安置富余人员,并创新农村工作机制。

  教育是农村最薄弱的领域。今后一个时期,农村义务教育改革要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积极推进农村义务教育人事制度、教育教学制度改革,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和规划农村教育布局,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整体水平。各级政府要调整教育经费支出结构,重点向农村义务教育倾斜。

  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要着眼于解决两个问题:一是解决财政分配的公平性和有效性问题,在城乡之间逐步实现公平分配财政支出;二是解决乡财政困难、保证基层运转,防止基层通过乱收费弥补财政不足。按此要求,县、乡新的财政管理体制框架要体现财权与事权相匹配,以事权定财权,以责任定财权,对加强的职能要增加财力支持,对弱化的职能要减少支出,要体现财力支出向公共服务倾斜,向基层倾斜,切实增强乡镇政府履行职责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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