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公斤大米少装了5.5公斤 工商严查消费欺诈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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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10:01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闫漪;通讯员李向齐)大米和面粉的实际重量与包装袋上标注的重量相比,相差最多的达5.5公斤。昨日,迁安市工商局杨店子工商所执法人员在集贸市场进行“双节”市场检查时,现场查扣虚假标注的大米55袋、面粉16袋。 据了解,被查扣的大米有张某经销的“雪亮优质大米”14袋,标注重量“25Kg”,实际重量为19.75公斤。王某经营的“天宝”大米35袋,标注重量“25Kg”,实际重量19.5公
经查,这些大米、面粉都是送货车直接送到经营者住处或者门店,经营者从未问过送货者的姓名、住址,只因价格便宜就购进了。对于大米包装袋上的厂名厂址,经营者反映可能也是假的。 据执法人员介绍,销售这些虚假标注商品的行为,造成了对消费者的误导,构成消费欺诈行为。同时,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河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的相关规定,损害了其他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行为。杨店子工商所依法查扣了这些虚假标注的大米和面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