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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侵占道路将受罚城市管理条例即将实行,路政管理监察大队全新亮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10:45 江南晚报

  本报讯从明年1月1日起,《无锡市城市管理条例》将正式实行。昨天,市路政管理监察大队全新亮相,接受业务培训。这支队伍将成为城市道路管理的新生力量。

  据市政公用部门相关人士介绍,统一着装的监管人员将配备执行公务的专用车辆和装备,从明年元旦起上路值勤。

  烧、砸、轧、刮和污损城市道路;偷盗、挪动毁损城市道路附属设施;机动车在桥面上停放或试刹车;利用桥梁、隧道进行牵拉、吊装等作业;在桥洞内设置建(构)筑物等损害、侵占城市道路的行为都将受到严查。

  据了解,《无锡市城市管理条例》明确了无锡城市道路的分级管理体制,并增加了桥梁管理的有关条款,填补了桥梁管理的法规空白。

  (潘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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