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投资不下数千万元,城市文明标志现状堪忧锡城盲道大面积“失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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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10:45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记者裘培兴报道昨天,记者在中山路人行道上走一遭,发现大面积的盲道已被破坏。一名在东方电器小广场前看车的老汉说,现在盲道已经不是盲人的“专利”,相反成了普通人和汽车来往踏碾的“通道”。他说,锡城的盲道铺起来才两年多,可是坏成这样子,已经失去了它特有的导盲功能,要赶紧修补了。 记者从中山路的商业大厦一侧人行道一直走到王兴记,全程约1公里多,只见盲道上
据了解,小小盲道是无锡市有关部门和残联等组织呼吁多年后,才于近年内基本全面铺装在锡城主干道上,当年的建设开销不下数千万元,当时的建设原则是,在新建道路上直接铺盲道砖,而还未改造的老路上则补贴橡胶盲道皮。而这种盲道皮的防破坏能力较差,极易受损。一名报亭主人说,两年多前,由市政设施管理部门铺设好盲道后,就冒出了“二轮车辆”据为停车处的问题,但长期以来缺少管理和措施,使盲道被大面积破坏的恶果日益显现。一名环卫人员说,平时经常会扫到残断的盲道橡胶块,到周末的时候更多一些。 一名市民认为,盲道设于人行道中央,难免被破坏,关键是政府部门要拿出办法来,一是有专项及时修补的资金,二是经常劝导人们“让路于盲”,并培养爱护盲道的意识。同时他提议,市中心的橡胶盲道应适时改成盲道砖,以增强抗毁力。 作为城市文明的一个标志,却受到人们的冷落和不经意的“迫害”,成为锡城道路上的一大遗憾。根据今年8月由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无锡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所有人和车“不得挤占盲道”,作为城市道路的附属设施之一,发现破坏的,有关责任人“应当修复或者给予赔偿”,“有关产权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更换、正位、修复、补缺”。有关人士说,如果发现有故意破坏盲道的行为,有关部门可按规定予以经济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