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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人被“公证”为死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12:13 新闻晚报

  □据新华社电

  这堪称是“拍案惊奇”的现代版:四川省成都市律政公证处(原四川省公证处)出具的一份继承权公证书,竟然将至今仍健在的活人公证为死人,并让一个陌生女人以“妻子”名义继承了他的房产。目前,这份荒谬绝伦称得上“旷世奇闻”的公证书已被撤销。

  意外得知自己7年前被公证为“死亡”

  成都市金堂县农民杨世和,2006年9月初到成都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户口方面的相关证明时,意外得知自己早在7年前就被成都市律政公证处公证为“死亡”,他在1999年卖出的一套房产被“妻子严春英”继承,然而这个严春英只是他房子的买主而不是他妻子。

  在成都市律政公证处,记者翻阅了那份卷宗号为(99)蜀公证字第04668号的继承权公证书。公证书上明确写道:“被继承人杨世和于一九九六年七月在成都市死亡”“被继承人婚后无子女”“被继承人杨世和的上述遗产由妻子严春英一人继承”。

  公证卷宗不翼而飞却突然找到

  接到杨世和投诉后,成都市律政公证处立即进行查证,发现这份公证的卷宗已经不翼而飞,而卷宗编号本上的原始记录也被人抠烂涂改,当年办理此公证的公证员、现成都市律政公证处副主任尹显伟也否认此事。杨世和盛怒之下,对尹显伟挥起了拳头。就在尹显伟被打后不久,神秘失踪的公证卷宗却突然找到了。成都市律政公证处主任李安科说,卷宗是尹显伟主动交出来的,是他自己密封的。

  造假公证员停职3个月

  最近,有关部门对尹显伟作出了停职3个月、罚款2000元的处罚决定。对此,一位专家认为,这样的“处罚”简直可笑,如此低的违规违法成本,对于亟须规范整顿的公证行业,并不是一件好事。近年来违法公证的事在各地时有发生,这与处罚偏轻不能说没有关系。

  公证造假只为逃税

  杨世和说,他只和严春英打过一次交道,1996年5月他以金牛区白果林小区的一套自有房产作为抵押,向金堂县白果农村合作基金会贷款4万元。后来做小生意失败无法按时还贷,合作基金会就在1999年7月1日,将抵押房产作价13万元卖给了严春英,当时双方还签了《买卖房屋合同》,卖房所得除还贷外,杨世和得余款6万多元。

  既然是正当的房产交易,为何要煞费苦心搞假公证变成继承房产呢?这桩公证的申请人严春英却向媒体透露了真实原因:当时购买二手房要缴税,找中介私下交易不用上税,是中介带她到公证处办理公证的,她给了尹显伟5000元钱作为报酬。

  四川省司法厅公证工作处有关负责人认为,虚假公证产生的原因除了公证员没有认真履行审查责任外,另外就是申请人隐瞒事实真相并提供了虚假证明材料。然而,严春英否认了是她向公证处提供了虚假证明材料。她说当时根本不知道公证材料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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