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天,门前大树挡阳光 园林部门答复:不能移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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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12:2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本报讯生活在绿树成荫的小区应该是许多居民的乐事,可最近家住绩溪路外贸二区的杜女士这样向记者反映,她说自己住的小区居民楼前的树长得几乎和6楼一样高,而且种植的都是广玉兰、松树等常绿植物。“这些树一年到头不掉叶子,冬天连晒被子也没地方晒。”她问能否将树移到其他地方去。 小区居民的要求是否合理呢?记者从园林部门得到的答复是: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
居民小区绿化的树种是否应该有所选择?合肥市园林局园林处的一位汪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目前已经出台的有关法规中,只有对新建的居民小区,园林部门要求其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0%,但具体树种却没有作出过要求。除了一些有毒的树种,如夹竹桃等,一般都是可以种植的。对杜女士的烦恼,他自己还很少听说。他认为,通过适当修剪应该也可以达到目的。 (戚云娜胡晓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