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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失地不失保 我市2.57万失地农民"老有所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12:22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为确保农民失地不失保,2004年我市率先在江南8区及浦口区试点推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并于今年在全市范围内推行。截至目前,全市已有2.57万名被征地农民进入基本生活保障网,“退休”后可按月领取120-360元的保障金或养老金。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被征地农民开始大量出现。2004年4月,我市
出台了新的《南京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南京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试行办法》。去年又统一并提高了全市被征地拆迁农民的补偿标准:取消市政项目和非市政项目的差别、统一绕城公路内和绕城公路外标准,适当提高土地补偿费,对农民征地拆迁补偿费用标准比省颁布标准平均提高47%,并规定70%的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的全部纳入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由农民按基本生活保障有关规定选择缴费档次,享受相应的保障待遇,解决了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问题。对失地农民,我市还建立了征地补偿安置调节基金,用于补贴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并将符合城镇低保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低保体系,让农民按规定享受低保待遇,规定被征地农民居住房屋拆迁,可申购经济适用房,避免了农民二次拆迁和“城中村”问题;同时还对有特殊困难的农民实行了托底政策,保证每一户被拆迁困难家庭都能获得小套的经济适用住房。

  新政实施以来,全市累计有17593名被征地农民进入了基本生活保障,另有8149人进入了农村养老保险。其中,仅今年就有6531名被征地农民进入基本生活保障,1618人进入农村养老保险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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