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布元旦春节放假方案 明确禁止公款旅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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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13:10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记者 李洁)2007年元旦、春节放假方案正式出台。其中,元旦期间将借用大礼拜,在1月1日—1月3日放假。 今天上午,市政府办公厅发布通告,对2007年元旦、春节放假调休的日期做了具体安排。
其中,2007年元旦,将从1月1日起放假三天。除了1月1日为法定假日以外,将2006年12月30日(星期六)、31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分别调至2007年1月2日、3日,2006年12月30日(星期六)、12月31日(星期日)上班。 此外,2007年春节期间的休假安排是:2月18日—2月24日(即农历初一至初七)放假,共7天。 其中18日、19日、20日为法定假日,将17日(星期六)、18日(星期日)、25日(星期日)三个公休日分别调至21日(星期三)、22日(星期四)、23日(星期五);24日(星期六)照常公休,17日、25日上班。 “通知”中明确要求,节假日期间,不得铺张浪费,不得借机组织公款旅游活动。同时,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