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单价过万 不能贷公积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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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14:03 法制晚报 | |||||||||
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明年起执行新规定 住宅单价过万 不能贷公积金 北京对此未设限 只要缴够12个月即可申请
本报讯 据《现代快报》报道,近日,南京一些高档楼盘被告知“对单价超过1万元或总价超过200万元的住宅,住房公积金将停止对其贷款”。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名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向记者证实了此事,称初步决定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不过她表示,虽然对这两种价位的住宅予以停贷,但是并不意味着有公积金账户的购房人不能取用公积金,购房人依然可以按规定支取公积金余款,来支付商业贷款的部分。 北京落点 北京未对公积金贷款设限 本报讯(记者 张丽锦)南京明年1月1日起对住房公积金贷款设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上午表示,北京目前没有这样的限制措施。 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只要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12个月,购买北京自有住房就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他认为,只要缴纳了住房公积金,就有享受公积金贷款的权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