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贿赂胡乱断案 湖南永兴县两法官获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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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15:01 今晚报 | |||||||||
新华社长沙12月20日电(记者刘非小)记者从湖南省郴州市检察院获悉,永兴县原法官罗超龙和廖小传因受贿一案,已于14日由资兴市法院一审判决,罗、廖两人收受贿赂胡乱断案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和2年。 法院判决书认定,罗超龙系原永兴县法院马田法庭庭长,廖小传系原永兴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去年12月,罗超龙、廖小传在办理黄腾龙诉黄开响等人的复和乡新一煤矿转让
资兴市法院认定,被告人罗超龙、廖小传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牟取利益,其行为均已构成受贿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罗超龙起了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廖小传起了次要作用,是从犯。但两被告人均有自首情节,且已退清全部赃款,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做出了上述判决。(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