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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公司不守约,告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15:15 金羊网-羊城晚报

  拖延工期100多天且工程质量漏洞多,消委会支持消费者起诉

  本报讯 记者程行欢,通讯员王月、胡碧涛报道:“约好了80天就装修完的工程,拖了180天,不仅工程没有完工,还严重漏水,连买的装修材料也少了很多”,日前,张先生愤而向广州市消委会投诉,要求各项退款及损失数额达19万元。据广州市消委会表示,由于装修公司不理睬消委会调解,已支持张先生向法院起诉。

  业主:装修公司没信用装修质量差

  据张先生告诉说,去年6月,他在番禺某小区购置了一套234平方米的毛坯房,委托广州市风×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装修。当时双方签好合同规定工期为80天完工,但工程一直拖拉没完成。当到了工程施工95天后,该公司总经理口头承诺“一定在15天内完工,逾期将每天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给你”。但实际上施工时间为180多天,拖延工期长达100多天。该公司在承诺的15天后还超出了70天,应支付违约金70000元。不仅如此,据张先生表示,由于装修质量的问题,水管铺设后漏水,32000元的橱柜变形损坏;除主人房的洗漱盆和厨房有热水外,其它的浴室均无热水。还有卫生间及阳台的部分地面排水不畅,整日积水。

  此外,张先生还表示,他购买的电线因该公司保管不善,造成电线失窃被盗。

  装修公司:工期延误因业主老改方案

  对消费者的投诉,该装饰公司有关负责人张先生昨日对记者表示,工期延长这么长的时间,完全是由于业主频繁更改装修方案所致,而对房间出现的漏水现象,他说是“房屋使用了直饮水”,“属物管管理的范畴”,“电线丢失也只是业主的怀疑而已。”他还表示,此事不必经过消委会调解,他愿意上法庭直面消费者。

  消委:装修公司拒调解支持业主起诉

  广州市消委会负责人表示,接到投诉后,约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问题不予理睬,不配合调解”。消委会表示,经过实地调查,消费者所述基本属实,并建议消费者通过其它法律途径申诉或起诉。

  无奈之下,张先生向天河区法院起诉该装饰公司,要求法院责令这家装修公司按约定向他支付违约金70000元、赔偿因其施工不当及施工质量差所造成的经济损失33943元等共计19万多元。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已立案,将于本月25日开庭审理。

  (Fish/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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