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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装》杂志编辑齐小晶伤人致死被判刑15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15:33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2月20日电(记者李京华)因交友问题与张某发生矛盾后,31岁的《男人装》杂志社编辑齐小晶纠集他人找对方“理论”,在酒吧将张某殴打致死。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齐小晶15年有期徒刑。

  法院同时还判决刘剑11年有期徒刑,并分别判处苏三余、刘德俊、刘超4年有期徒刑。上述5人连带赔偿附带民事原告人37万余元。

  据悉,齐小晶在工作中认识杨某后,双方产生感情,但与杨的男友张某发生矛盾。张某在朋友赵某的陪同下,以打横幅等方式到齐小晶单位找齐要求解决此事。当晚,齐小晶得知张某等人在崇文区“99吧歌厅”后,即与刘剑、苏三余、刘德俊、刘超等人前去,并进入到包间内对张某、赵某进行殴打。致张失血性休克死亡,致赵轻伤。

  北京市二中院审理认为,齐小晶指使刘剑通过他人纠集苏三余、刘德俊、刘超等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5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均应予惩处。苏三余、刘德俊、刘超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及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予以减轻处罚。5人的亲属积极代5人赔偿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故对5人酌予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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