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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举报人 是否立法成焦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15:45 金羊网-羊城晚报

  法学专家围绕这一命题进行了讨论

  北京消息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近年来,各地因举报引起的报复案件频频出现。谁来保护中国的“深喉”,一群学者和律师近日围绕举报人权利立法的命题进行了讨论。

  据了解,宪法第41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
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但是,“这一规定没有被‘激活’。”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公益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徐卉称,宪法第41条虽然规定了举报人的权利,但是如何保护举报人的权利一直是法律的空白。徐卉认为,现有的法律并没有对压制和打击报复的惩罚予以严格细化,也没有明确如果有关机关不作为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所以,很多时候各方都可以逃避相关责任而不能得到惩罚,反倒导致举报人因此受到报复。

  (观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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