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分子七种手法洗白黑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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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15:45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中国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披露:不法分子七种手法洗白黑钱 北京消息中国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韩浩昨天在新闻发布会上总结了洗钱活动的七种手法。 第一,利用合法的金融体系洗钱。不法分子通过银行或者非银行的金融机构清洗赃
第二,利用地下钱庄洗钱。不法分子通过地下钱庄将赃款转移出境。地下钱庄是内地部分沿海和边境地区出现的非法的金融组织,它从事买卖外汇、跨境转款等非法经营业务活动,滋生和助长贩毒、走私等严重的犯罪,破坏国家的金融秩序。 第三,利用互联网洗钱。不法分子利用网上银行转移赃款,有的还通过网上赌博,把黑钱洗白。 第四,通过现金的走私洗钱。不法分子随身携带或将大量的现金藏匿于交通工具出入境。 第五,通过投资洗钱。不法分子通过投资兴建宾馆,开设公司,购买商品房,投资房地产等方式进行洗钱;有的甚至在境外开设公司,为其犯罪所得披上合法的外衣。 第六,利用进出口贸易洗钱,通过虚报进出口价格或伪造有关的贸易单据等方式跨境转移赃款。 第七,利用证券期货市场洗钱。为达到把“黑钱”“洗白”的目的,有些不法分子使用支票存入资金,然后将其作为证券期货市场内受获得资金转移,有的买入股票后,将股东账户和其中的股票转托到其他的证券公司,然后将股票卖掉,提取现金。 (综合) (观宇/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