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案惊奇”现代版:活人被“公证”为死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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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17:00 深圳晚报 | |||||||||
据新华社成都12月19日电(记者刘大江)四川省成都市律政公证处(原四川省公证处)出具的一份继承权公证书,竟然将至今仍健在的活人公证为死人,并让一个陌生女人以“妻子”名义继承了他的房产。代表国家公信力的公证,居然成为造假工具,这不能不让人警醒和深思。目前,这份荒谬绝伦称得上“旷世奇闻”的公证书已被撤销。
荒唐公证虚假“继承” 成都市金堂县农民杨世和,2006年9月初到成都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户口方面的相关证明时,意外得知自己早在7年前就被成都市律政公证处公证为“死亡”,他在1999年卖出的一套房产被“妻子严春英”继承。 “这些全都是假的!”杨世和告诉记者,他先后结过两次婚,第一任妻子叫侯明芳,第二任妻子叫张淑芳。杨世和对自己被公证“死亡”的事情一无所知,他看到那份宣布他“已经死亡”的公证书时,感到恐惧,于是到成都市律政公证处投诉。 接到投诉后,成都市律政公证处立即进行查证,发现这份公证的卷宗已经不翼而飞,而卷宗编号本上的原始记录也被人抠烂涂改,当年办理此公证的公证员、现成都市律政公证处副主任尹显伟也否认此事。杨世和盛怒之下,对尹显伟挥起了拳头。就在尹显伟被打后不久,神秘失踪的公证卷宗却突然找到了。成都市律政公证处主任李安科说,卷宗是尹显伟主动交出来的,是他自己密封的。 公证造假只为逃税 杨世和说,1996年5月他以金牛区白果林小区的一套自有房产作为抵押,向金堂县白果农村合作基金会贷款4万元。后来做小生意失败无法按时还贷,合作基金会就在1999年7月1日,将抵押房产作价13万元卖给了严春英。 严春英透露:当时购买二手房要缴税,找中介私下交易不用上税,是中介带她到公证处办理公证的,她给了尹显伟5000元钱作为报酬。她说当时根本不知道公证材料的内容。 事发后,尹显伟曾提出与杨世和“私了”,答应把房产的一半公证给他作为补偿,条件是“不撤销公证”。杨世和准备与公证处对簿公堂,让自己“重返”人间。 查审形同虚设 记者发现,虚假证明材料顺利地连闯审查、审批等数关口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胡光伟说,在监督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公证员个人有意或无意的疏漏都将使失实文书甚至违法行为发生法律效力。 有关部门对尹显伟作出了停职3个月、罚款2000元的处罚决定。一位专家认为,这样轻的“处罚”简直可笑,违法公证的事在各地时有发生,与处罚偏轻不能说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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