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平安建设将被纳入党政主要领导任期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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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23:52 国际在线 | |||||||||
新华网北京12月20日电(记者 李薇薇):农村平安建设情况将被纳入党政主要领导任期目标,列入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与晋职晋级和奖惩直接挂钩。 这是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日前下发的《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平安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提出的要求。根据这个意见,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农村平安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各地平安建设的总体规划。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农村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加
意见强调,对工作突出的县(市、区)、乡(镇)、村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鼓励;对因重视不够、工作不力,导致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造成恶劣影响的重大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地方和单位,严格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一票否决权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意见还要求,各级党委政法委、综治委(办)特别是县级党委政法委、综治委(办)要加强对农村平安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加强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查找薄弱环节,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平安创建工作检查考核表彰奖励办法,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和定期考核,使农村平安建设工作的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