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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六所“可自荐”大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06:55 华商网-华商晨报

  晨报讯(记者王岩)全国共有59所高校2007年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招生。

  昨日,记者从省招考办获悉,2007年高校自主招生的试点学校比2006年增加6所,国内部分知名高校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及我省的东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也在自主选拔录取招生之列。

   2007年自主招生政策中比较引人注目的变化是推荐方式中加入了自荐:由过去的指定地区、指定学校推荐改由所在中学或专家推荐,也可本人“自荐”。

  试点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其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试点高校自行组织的文化测试、面试一般应安排在寒假期间举行。入选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确定的与试点高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省级招办应向考生选报的试点高校投档,试点高校对通过先期考核和公示、统考成绩符合要求的考生进行录取。

  同时,教育部规定,在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过程中,对违反有关规定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如果是大学的责任将取消其试点单位资格,如果是中学的责任则取消其推荐学生资格,如果是学生的原因将取消其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链接:2007年自主选拔录取的高等学校

  

新增六所“可自荐”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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