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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荣盛特大矿难4名责任人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14:42 新华网

  新华网呼和浩特12月21日电(记者汤计、姚均芳)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人民法院日前对鄂托克旗荣盛煤矿“3·13”特大矿难的4名相关责任人作出一审判决:鄂托克旗煤炭局地方煤矿安全检查站站长王文兵、副站长赵贵斌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安检员陈利荣、呼润涛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今年2月,鄂托克旗煤炭局地方煤矿安全检查站在对荣盛煤矿技改进行验收过程中,
发现矿井下存在多处安全隐患,并下达了限期整改的书面意见通知,但煤矿负责人无视安全隐患。3月13日凌晨3时许,该矿在组织越界盗采作业时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1人死亡、13人受伤。

  经审查,4名煤矿安检人员的玩忽职守行为如下:负责荣盛煤矿日常安全监管的安检员陈利荣、呼润涛,对该矿在技改期间长期存在非法组织采煤作业和越界盗采煤炭等行为检查不严不细,没有发现更没有制止。鄂托克旗煤炭局地方煤矿安全检查站下达书面整改意见通知至事故发生期间,对于查出的安全隐患没有进行复查。包片副站长赵贵斌明知查出安全隐患,却没有做出复查安排,也不向上级汇报。站长王文兵对煤矿安全生产负总责却没有履行职责,对该矿的技改验收不闻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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