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言民意:公开处理嫖客卖淫女该不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2日00:14 齐鲁电视台

  139****6900社会的上层人物们,又怎会知道贫困者的凄惨?当活着都成问题时,还会大谈什么尊严呢?

  137****1548卖淫不知要拆散多少幸福家庭,这样可以惩罚一些嫖客卖淫女。

  134****0557一个人不可能不犯错误,即使犯了错误也不能一棍子打死吧?有谁能一辈子不犯错误呢?

  135****2056 我觉得深圳警方公开这件事是对的,杀一儆百嘛!

  134****8122 卖淫嫖娼带给社会的危害太大了,2/3的艾滋病就是通过性传播的,应该给予严厉的惩罚。

  138****8628 卖淫嫖娼这种行为虽然不道德,但是深圳警方这种行为比卖淫嫖娼更不道德。

  139****6900当卖淫女出卖自己最重要的东西时,有没有人想过她们的无奈?我相信没有一个人愿意做这种工作。

  139****0998卖淫女自己不尊重自己,我们也不该尊重她们。

  137****4801卖淫女抛弃了自己的尊严,还破坏别人的家庭。

  137****2813 这是一种不尊重人权的行为,虽然违法了但卖淫女也有自尊。

  139****6672这样不好,不合情理!

  139****6503虽然是处理卖淫女和嫖客,但太过了。

  135****6183人都有自尊的,这种手法太极端。

  138****2007 我认为打击嫖娼是好的,但是公开处理不好,他们毕竟没有犯下不可饶恕的罪行。

  138****8915因为这些卖淫女,有多少家庭被毁,有多少人被毁?应该好好惩治一下他们!最好全国各地都推广!

  138****1529既然做了就别怕别人不知道,深圳警方做的好。

  136****7238反对,让她们受到一定的惩罚就可以了,应该给她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138****3154 对嫖客卖淫女公开处理不好,应该以教育为主。

  139****8611 这样做会对社会有负面影响。

  138****5310警方公开处理,是对违法者进行人身污辱。

  134****8712我支持,面子是人给的,脸是自己丢的.

  135****2450 好!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错误负责,既然犯罪分子选择了玩火游戏就应该预料到会被烧身的后果。以恶惩恶大快人心!

  136****8895反对,不管怎样惩罚,其初衷无非是让他们改过自新,示众会让他们破罐子破摔,不可取。

  133****9946 这样曝光,不会有人一时想不开想自杀吗?

  138****5883 国家法律明文规定,不准嫖娼卖淫,我看这样处理很好

  136****4983 我们要建设法制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执法部门也不能违法。

  130****9476这样治标治不了本,不是万全之策。

  0631**1507我在深圳待过一段时间,那的卖淫活动确实很猖獗,这样可以杀一警百。深圳警方的做法很好。

  139****6801明显的侵犯人权,死刑犯还戴头罩呢。

  138****1813 是不是该用一种折中办法?例如,累计两次嫖娼、卖淫给予亮相示众。

  136****0751应该处理卖淫女,不该处理嫖客;没有卖淫女,就没有嫖客。

  136****2903 .这种做法很好,应该推广。

  136****0866 我不支持,因为它可能使好多家庭直接或间接破裂。

  135****7656嫖客和卖淫女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影响极坏,为教育他人应该公开处理,我坚决支持深圳警方做法。

  134****5008她们做的事本身就是违法,警察做的对。

  136****3927 这样做不好,大家都支持打击违法犯罪,但应该有更好的办法。

  139****7650 对罪犯公审、公布,能起到警示和震慑犯罪作用。何错之有?

  138****6606 严惩嫖客卖淫女,方可净化环境,才能促进社会的和谐安定!

  138****5717违法的人也有人权。

  135****7803 每个人都有尊严,每个人都有生存的机会和权力,或许她们也是迫不得已才走上这条路的,她们出来之后也要做人。

  134****8694 我认为这种方式很好。可以警示违法者,也可教育他人。

  135****0056我个人认为深圳警方做法很好,这样可以警示后人不要学这些人。

  139****5809 既然做了,就不要怕丢人。

  131****1743大快人心,只能怪这些人不要脸。

  134****0800 犯法也是人,也不能侵犯人权啊,应该用一种合理的方式去惩罚。

  136****0493 卖淫女对社会对家庭都有危害,有些人为此而家庭破裂。对卖淫女实行示众,有益而无害。

  134****4950抓那些卖淫女还不如抓那些提供场所的老板呢。

  139****2048扫黄打非也应该示众!给这些人一些震慑。

  139****6312 可以减少很多犯罪。

  134****5966这样对于卖淫女是不好的,她们犯法应该得到惩罚,但不该用这种方法。

  135****3907 从任何方面任何角度来看都不可取。

  138****0174 这种人根本没有自尊心,所以不用考虑尊严!

  0530***6069我认为深圳警方的作法太好啦!因为只有让他们曝曝光,让他们感到羞耻,才能使他们有所收敛。

  135****8876这样做对其他嫖客和卖淫女也有震慑作用。

  135****8214只有深刻的教训,才会让他们铭记在心,才会改过。

  138****6682打击卖淫嫖娼,共创文明社会,是我们广大公民义不容辞的义务。

  136****5431 这样他们以后就不敢做了,社会就安定多了。

  138****2579处罚力度不够,会使违法犯罪得不到有效控制.,这种做法我支持。

  135****4326 只要法律法规没作规定,就不可以示众。

  137****2835 警方是对的,像这种人还要什么尊严?

  137****4298 好,警方用的是以毒攻毒。

  138****0174 这种人根本没有自尊心,所以不用考虑尊严!

  138****3783因为卖淫与嫖娼都是违法的,应该让他们曝光。

  137****9634既然敢嫖娼就不怕丢人,因为他明知道是犯法还去做了。

  138****9136我觉得不太好,这样有些过份了。

  135****4244公开处理说明警方对卖淫嫖娼的打击力度在加大,公开处理也说明深圳警方对社会的负责,再不狠狠打击这些人,对我们的社会秩序大大不利。

  135****2032 与国家法律违背,必须严打。

  136****8947 不好!这种执法方式除对当事人是严重的人权侵犯之外对其亲人、朋友的伤害更大!

  139****3451 人民警察为人民,深圳警方这种做法有损警察形象,破坏了人民对警方的信任度。

  134****5082我觉得那样不好,人没有十全十美的,错了改过才是最棒的!我们应该给她们机会。

  131****2585 不好,侵犯了人权,不尊重人格,有损中国人形象。

  136****0260 我觉的很可取。就该狠一点,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134****4005赞成这种做法,能起到一种震慑的作用,正是她们的存在破坏了社会风气。

  137****1093这样的事情在国外都没示众,我想问深圳警察不觉得造成不良国际影响吗? 135****0080嫖客永远比卖淫女多,没有嫖客怎么会有卖淫女?应该狠狠打击嫖客!

  137****5871 不好,他们都有尊严,个人情况不同,不该示众。

  138****7072公开处理是有点重,但是能够让人对这种行为望而却步。

  136****5987就该让他们公开亮相。

  136****2095 本就不用担心他们那种人的尊严和面子,他们知道后果还明知故犯。

  135****8637 中国是古老文明礼仪之邦,应该公开处理;以警示他人。

  136****6008 他们这么做简直不把这些嫖客卖淫女当人看,人都是有自尊的,这样做简直太离谱了。

  136****6831 示众可教育群众,维护法律尊严,对犯人是一种较好的处理放法,能触动犯人的灵魂,使它改过,达到清理社会环境的目地。

  137****9457 我认为深圳警方这样处理卖淫女是对的,对这些人该严惩!

  137****1458 因为不这样做,对他们没有用,起不了作用。不用考虑情面,他们已经没有尊严了。

  138****0302不好!因为公开会使整个家庭分散。失去尊严,后果不可估量!

  137****6717 不好,罪犯还能改造成好人呢。不给予她们改过得机会吗?

  135****1515这只能让他们更加沉沦,破罐子破摔,更严重的甚至会危害社会!

  139****9423不好,执法机关不应感情用事,国有国法,家有家规。

  135****5960 我认为曝光挺好的,可是不要把他的出生年月读出来!

  135****0486我觉得凡事投票支持不好的人全是男士,应该好好惩罚。

  131****2776每个公民都有自己的尊严 

  136****8788 只要犯法都枪毙,估计就没有犯法的了。

  137****5752对这些不自尊的人不存在侵犯,因他们不懂得羞辱。

  135****5950不好,嫖客、卖淫女也有尊严!

  139****1004 如果不打击的话会影响很多幸福的家庭,这些女人既然能够为了钱出卖自己的肉体,已经没有什么颜面可讲。

  139****8897有利于促使最高法院、检察院公安部修改有关法律规定,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136****8488 卖淫女也有自己的人格。

  135****5975 他们自己都不要尊严了,那么还谈什么人格。

  136****0607 不好,治安处罚法上也没有公开处理这一条。

  138****2066 男人嫖对不起妻子儿女,女人卖淫要钱不要脸,花言巧语,不知拆散多少幸福家庭!

  136****3960 虽然她们触犯了法律,我们应该正面教育,不应该公开的处罚,我觉得这样对她们以后会有影响。

  138****8186 是对违法乱纪者的一个震慑,犯法者还有什么尊严?要是对违犯法律者客气那法律更没有尊严了,扫黄不是成了空喊口号了吗?

  139****8220 既然敢做卖淫嫖娼者,为何戴口罩不报真实姓名呢?杀一净百。你说是吗?

  134****2634 他们应得到惩罚和法律的制裁,杜绝这些恶习危害社会。

  136****9200 我觉得深圳警方的做法不好,这么做是对犯罪人的人格羞辱,而且也很不人性化,这完全是乱用执法权力。

  136****3266 自古以来就是“万恶淫为首”买淫嫖娼对社会、对家庭的危害是人人皆知的,它和其他的犯罪有着〔性质〕上地区别。人是万物之灵而性又是高尚的,我觉得从性的方面理解“羞耻”二字就是对〔性〕的尊重和崇拜。人与动物地区别最简单又是最重要地区别就是〔羞耻〕,买淫嫖娼有社会原因更有自身原因,当事人个人、家庭要反思自己地人生观、价值观。当事人没有为他〔她〕人着想,这不仅是丢掉了自己的尊严也丢掉了其它人的尊严。

  136****6868 不应该戴口罩,应该直接曝光,这样才好。

  137****3632 对这种人就得严惩,她们扰乱社会破坏家庭,对这种人没有尊严可讲。

  137****2355 我觉得警方的这种做法应该坚持到底,在全国推行,特别是对那些屡教不改的卖淫嫖娼者要严惩。

  136****9264 这样不好,因为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同时使这些人越陷越深也可影响发展能 。

  139****5235 如果不是机会的严密的关系网,不是金钱与权力的互相包庇,不是社会向这些人伸出拒绝之手?这些人怎么会做这个行业?社会上怎么会有这个行业?

  139****5235 一个身家百万老板的女儿她会做这种以出卖肉体为生的行当吗?如果不是家庭、社会、生计的枷锁谁会愿意做这种让父母子女都看不起的行当?请以自心比人心 。

  137****9724 公开处理卖淫女是正确的!她们自己卖淫时没有顾忌自己的人格,我们为什么还要给她们留面子?

  138****8873 深圳警方这样做本身说明他们已经失职,为什么在他们管辖之内有这么多卖淫嫖娼者,他们这样做只能表明他们无能,也充分说明当地社会混乱,

  134****3342 他们如果选择了这条路就已经不要什么人格了。

  134****9592 他自己都不要人格和尊严,我们也不用给他们,我支持警方做法。

  135****6033 他们卖淫是不好的,但不能给他们暴光,他们也是人吗?

  138****5425 妓女也应有自己的尊严,应该给她们从新做人的机会,不能当街示众。

  137****7696 这样的做法对他们不公平,他们也有尊严,也有自己的家人,如果他的家人知道了,会导致

离婚,在社会上也无法面对这美好的世界。

  135****5684 我支持警察的作法,这些卖淫女太拿自己的身体不当回事了。

  136****5261 我觉得这样可以做到杀一儆百的作用,可以让她们有所伪惧,她们对社会的危害太大了应该严惩 。

  136****4871 现在的社会已经很开放,国外在探讨关注妓女健康,我们却停留在原始社会。

  139****1370 这样很容易让他们产生破罐子破摔的思想。

  137****8243 如果在家庭里出现的话,会造成家庭破裂,我是一例.

  139****8250 不论从人道还是从法律上都是不应该的,虽然他们的行为是可耻的,但这种处罚方法实在是过激了.

  137****0920 该打击但方式不对,这样侵犯人权。

  136****0521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没为.即然做了还怕人知道吗?既然践踏尊严,何来尊严可谈,对了就是对了,何必颠倒是非.支持!

  135****9508 应该加强日常的管理,而不应靠一次集中的示众来解决(也不可能解决),更不能成为经济创收的手段。

  135****5544 我支持警方,比如我过马路时违规了,交警叫我举了半个小时的旗,我觉得交警做的对.

  137****3713 关于这个问题,好不好应该考虑公民的长期健康。卖淫嫖娼者根本没有考虑到亲属的感受,就应该严厉打击,让他们不敢再作这种龌龊的事。

  139****2681 我觉得不好应该天天抓,抓到没有为止。

  134****0367 我觉得对卖淫女亮像不好这样还能让他们重新做人吗?在他亲朋好友面前能抬头吗?

  139****8769 对买淫和嫖娼者示众是当地公安机关在做秀!是随心所欲!一次处理那么多人,早干什么去了?

  137****3208 我们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不就是叫她们再做人吗?这样示众以后就没有信心做人了,有可能会破罐子破摔,会痛恨社会,卖淫可能会更严重 。

  134****6627 我觉的卖淫女也是人(公民),每一个公民从生下来就有自己的尊严,她们还年轻以后的路还很长,警方的作法让她们如何面对以后的人生!

  139****9177 既然是公开处理,为什么还要带口罩,炒作!

  139****4867 我支持警方这种行为,因为这样有力地打击了犯罪,震慑了卖淫嫖娼的违法行为,应当提倡。

  136****1693 不好,虽然那些人犯了法,但是她们也有自己的尊严,她们也许也有自己的难处,才会犯错误,我认为公开的这种做法,不但不能让她们改正错误,反让她们觉得自己已经是个坏人,全世界都知道,就破罐子破摔,从而重蹈覆辙继续做她的妓女!

  139****7985 不要光争论警方的做法好不好,关键问题是如何禁止卖淫这一社会丑恶现象。

  139****8852 如果卖淫嫖娼现象严重影响社会发展的话,国家统一严打、公开处理,难道不行吗?要尊严的话就别干这龌龊的事。

  139****4427 自古以来就有卖淫这种行业.虽然我们都很痛恨那些卖淫女,但是警方也不应该用那种方式来对待她们.记住她们也是人,和我们一样都有自己的人格尊严!

  138****1008 在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里绝对不能让卖淫泛滥,该打!该抓!该示众!不管的话,家破人亡!

  139****6973 非常好,能控制艾滋病传播,能打击一些不走正道的人,还可以给警察一个尊严。

  136****9235 深圳警方执法不懂法,中国宪法规定人人平等。

  135****7620 这些卖淫女太可气了,即扰乱社会又危害家庭,对她们的处理我看还是太轻,她们没有什么尊严,但是还期望她们往正路上走 。

  136****2144 因为我们国家是有法律的,要靠法律来实行的,他们是乱搞的,是没有法律根据的!

  133****0699 如果不能制止卖淫这种现象,还不如让她成为一种职业.这样的话可以减少性病漫延。

  135****5857 这样做是有好处的,因为卖淫女和嫖客是社会的毒瘤,应该严厉惩罚。

  139****0061 虽然警方的做法是为了社会的安宁,但是我认为这样做还是对他们的人格造成了伤害。

  139****7828 嫖客也都是人,既使触犯了法律也不至于把人的尊严都不顾了吧!

  139****8699 如果今天默许了深圳警方的做法,是否就是默许警方随意行使手中的权力?那么把那些卖淫女脱光了游街是否也是可以准许的?

  137****4388 这样做既可以震慑犯罪又可以警示他人。

  135****6322 我想卖淫女之所以会出卖自尊出卖人格,也是迫不得已,而且人都会犯错这样会使那些走过错路的男女无法改过,我们应该给他们一次机会。

  134****1619 公开处理让她们怎样面对亲朋好友。

  139****1806 妓女和嫖客是有尊严的,人格的权力不能侵犯,警方可依据治安法规从重处罚,决不能公开示众。

  138****1993 妓女也是人,虽然她们犯了法,国家有相应的法律制裁她们,不应侵犯她们的人格尊严。

  135****6629 就应该这样做,杀一警百,让那没抓住的卖淫女有些威慑力说不准下个就是她。

  138****6904 我非常支持姚律师的看法和说法,他很正义,他站在对事不对人角度 。

  136****6208 公开处理嫖客卖淫女是好,它为后人不要去犯法。

  130****0703 我认为法律是人定的,卖淫嫖娼只靠法律惩罚是不够的。

  133****5544 我觉得他(她)们应该知道他(她)们在做些什么,如果都知法犯法,那我们社会会健康的发展啊!

  136****9692 这样很不好,虽然他们这样是犯法的,应该惩罚,但罚也要有个限度,他们以后的人生道路还很长,若是公开他们怎样面对社会?

  135****8215 这样证明社会是有法律的,还证明犯法的严重后果!

  131****7917 我感觉太没人权了,虽然她们犯罪也不至于这样对待,她们也许有苦衷和无奈,我很同情她们。

  137****8096 深圳做法是违法的,他们都是青青人,以后他们还要回到社会,现在是和谐社会,这样会失去他们的尊严,给社会代来不安宁。

  139****6535 我认为警方的这种做法是别有用心得投石问路 。

  138****1813 善良的人们都希望以教育的方式解决问题,把事情处理圆满。但教育不是万能的,屡次犯罪应给预亮相处理,不算过分。

  134****2453 卖淫嫖娼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应该依法严惩!并予以取缔.根除这种社会毒瘤更好地建设和谐社会!

  136****2185 慎重思考一下,公开处理于情于法是不妥的.

  0532****5159 我支持警方的作法,卖淫女与嫖客的行为本身就不自重,没必要尊重他们.

  137****5980 如果犯了法都要维护犯罪人的尊严,那谁来维护法律的尊严.

  135****8594 您好我是一名小学生,刚刚在看齐鲁开讲,我认为不好,因为这考虑到人的尊严问题,每个人都自己的尊严,虽说她们犯法,可她们都是人,都有尊严啊,所以我认为不好。

  136****3522 我反对.这些人虽然作了违法的事.但是她们也同样需要尊重.我也是名刑警.但是我认为深圳警方这样做是非常不可取的.

  133****1932 警察严厉打击卖淫活动是对的,但示众卖淫女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因而是违法行为,也可以说是知法犯法。

  134****4280 卖淫女是可恶,是要严厉打击,但是还是要以教育为主,不要太激烈化

  0532****2178 对于偷窃等违法行为可以公示为什么嫖娼卖淫者不能公示?这到底是维护谁的尊严!我支持!

  136****7388 对于这种人就应该严惩只有严惩社会才会安定。

  138****2189 人都有可能做过错事,难到做过错事就不能改了吗?

  138****9879 我国是法制社会,无论何人违法都应依法严惩。嫖客和卖淫女没有尊严可言,知破坏了很多幸福的家庭,为了社会安定家庭幸福理应严惩。

  136****0019 难道那些执法人员都没有犯过错吗?难道不怕他们失去对社会的希望,而会更加的变本加厉?

  135****0025 这样的事情很不道德特别丢人,如果公开对自己子女也无法树立好榜样。

  135****0025 卖淫固然不对,游街可以,但不应该点名。

  137****5370 要全面的,理性的看待卖淫这个问题.

  0631****367 卖淫女为了挣钱,大部分嫖客有家庭,就像养二奶的,有的宁愿与结发妻子打闹离婚,也不听亲朋好友的劝告,自己根本就不要尊严

  135****0946 那些卖淫女大多是未婚女,对她们以后生活是不好的,应该教育不应该暴光。

  138****6456 他(她)们是犯法了,但是他(她)也有尊严,我们是法制社会,应该依法办事。所以我反对。

  139****8028 就应该公开处理。否则好多人都不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何谈社会安定和谐呢!法律是可以修改的。

  136****4418 卖淫女是卖淫,警察的做法是卖弄。

  135****8866 应该严惩,如果他“她”要是有点尊严的话,他“她”就不会做出那样的事情来!

  139****5669 请大家换位思考一下,人都是有尊严的。如果公开了,她们连改过的机会都没有了。

  138****4107 我觉的好像是处理的太过分了,就是公开处理也没有必要把姓名公开宣布这样让他们的家人怎么能抬起头来呢?

  135****4585 妓女示众,是有损尊严,但是那是她们自找的。

  135****8723 警方的做法不对,俗话说人有脸树有皮。

  139****8821 公开处理买淫女好,因为这样的人毁了多少幸福的家庭。

  138****2189 人都有可能做过错事,难到做过错事就不能改了吗?

  138****0001 只要是人,他就会有自己的尊严!因为卖淫者也许是为了生活,也许她们也不想去出卖自己。

  135****5918 她既然放弃了尊严,给予严厉处罚是应该的。人与社会两者相互造成的危害,谁来解决呢?

  0531****9939 我支持深圳警方的做法,因为卖淫女毁了我的家庭,使我的孩子失去了父爱.

  0532***5557 为什么其他违法行为可以公开审理,而嫖娼违法就不能公开审理处理。

  136****9689 卖淫女也是人,也有尊严,也有人格,她们成为卖淫女也许是由于种种原因,方法很多,不要只限于用公开…

  133****8979 现在我们国家建立和谐,法制国家,提倡办案人性化,但深圳警方的做法是践踏人性,是错误的。

  133****3735 深圳警方的做法应当全国推广,而且对罪犯户籍所在地进行记录。

  133****1230 嫖娼卖淫唇齿相依,都靠嫖客养活,一般都用非正常收入.谁舍得用血汗钱?净化社会关键是政府!

  0535***0830 她们犯法应该制裁,但不是这种方式,这样堵死了她们一生的路。

  138****5626 虽然犯了罪,可犯人也有自己的尊严,虽受到惩罚,也应受到保护.

  132****3613 觉得还不够严厉,处理更严厉的话看她(他)们再敢不敢做了。

  135****2865 因为妓女也有尊严的,她们为了生存连尊严都不要了,谁能了解她们的苦。

  131****8798 因为犯罪的人也是人,他们也有尊严,示众侵犯了他们的人权。

  136****0016 我觉得好,卖淫女本身就不要尊严,我们怎么给她尊严呢?

  135****6789 我认为好,因为她们的行为对社会影响极其不好,再说了他们是带着口罩的,别人也看不到他们的模样警察这样做只是想警告她们也警告了全社会的卖淫女所。

  139****5991 这样会使这些人破罐子破摔,对以后社会治安不利.

  130****8455 嫖客和卖淫女的行为本来就为社会唾弃,该让他们示众!!大快人心!

  130****0394 法制社会了,游街示众要不得,那是封建社会的一套,但是要给他们相应的惩罚. 135****8060 公开处理嫖客卖淫女,非常好,特别好,我一个千支持,一万个拥护

  130****7971 卖淫不能示众,难道罪犯公捕也是侵犯人权么?支持示众卖淫女。

  134****7271 曝光,不只是对嫖客卖淫女的羞辱,更是对旁观者的一种警告.这会对整个社会治安有很大的帮助.因为虽然她们违法,但她们没有被剥夺人权,是有尊严的,应该依法处理。

  137****6687 我对这件事的看法不存在对与不对,因为她们解决了一部分人的生理需要,但是她们也扰乱了一些正常的家庭。

  136****2460 是给她戴口罩了,可还读她的姓名、年龄等,她与家人生活环境的人认识,以后她和家人怎么活。我认为有可能以后,让她和家人犯更大的罪。

  135****2513 警察永远不可能把酒后驾驶的人以及小偷示众处理,卖淫不是一般的犯法行为应严厉打击。

  135****9359 你有尊严,她们就没有吗,他们没有尊严那你也没有尊严,人和人都是平等的,

  139****6484 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公开处理嫖客卖淫女,效果明显!

  131****6770 以前罚款和拘留卖淫女的处罚太轻,深圳警方的处理可以使嫖客有的不敢再嫖,嫖客少了,卖淫女也就没法干了,这也是打击他们的最终目的,杀一儆百,值。

  135****3431 公开审理不好,这样做起不到治病救人的作用,相反会起一种反作用,让她们破灌子破摔。

  132****5809 卖淫女就如学生犯错,请问,家长和老师该体罚还是说服教育让其改正呢?答案当然是说服教育吧!

  132****0618 虽然说这是违法,但她还有自己的权利,别的国家也有现象,但还没有势众的。

  130****5099 妓女嫖客是犯了错:但是为什么会如此,如果警方闻风而动会这样吗?是什么原因让卖淫如此红火?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警察没责任吗?

  139****4894 我认为这并不是好和不好的问题,而是否合法的问题.显然与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不相符的!

  130****6327 生命是最重要的,万一她们想不开自杀了,请问凶手是谁?人非圣贤谁能无过?浪子回头金不换要给她们重新做人的机会。

  136****9078 这些人单靠罚款、拘留,是解决不了问题的,用示众的办法来清洗他们的灵魂,这种方法很可取。

  139****6150 在中国,交通肇事和卖淫嫖娼处罚可以是等同的,但受人鄙视的程度是不同的,所以要考虑到她们以后怎么生活。 1

  137****9438 认为这些人已经做了这样的事给社会造成不良的风俗应该重罚。

  131****1366 我认为应对提供场所处罚,为什么好多场所连外地人都知道,可当地管理部门不知道?

  136****5366 反对此类做法,对于公安机关,从依法治国的原则来说,法无规定即禁止。律师支持这样做,令人寒心。

  137****1365 这不是把人往死里推吗!!以后人家还怎么过了!这么办叫人以后怎么改过自新,不要做的太绝了!

  138****5924 我反对警方这样做,因为警方这样做会造成执法混乱,警方本身就是制法者,这是乱用执权行为。

  138****4311 如果她们顾及自己的尊严的话,就不会去做这样害人害己的事情.这叫自作自受。

  139****0472 我认为不应处理那些卖淫女,她们都是生活所迫或被逼无奈,应给她们留点尊严,如果她们都有稳定的合法的收入,她们还会去卖淫吗?

  138****7668 深圳警方的做法不好,这样下去会产生极坏的国际影响。

  131****7317 卖淫女有生存土壤,把它限制在一定的空间就行,公开处理实在不妥。

  139****5741 罚是应该的,但是公开有点不合情理,那为什么不对嫖客进行公开处理呢!

  135****2750 我反对深圳警方这种作法,他们这是玩形式,真想治本就要毫不容情让妓女嫖客劳动教养。

  135****2265 这样做起码在一段时间内在一部分人中起到镇慑作用,不一定起到杜绝作用。

  139****6931 警察这样做很好妓女眼里只有钱她们经常说尊严值几个钱,所以没必要考虑她们的尊严。

  135****1455 虽然反对公开处理卖淫女与嫖客但是对于他们的处罚与教育却是不可马虎的。

  136****4268 其码可以震慑大部分嫖客.女的可能破罐子破摔.男的他不可能为嫖妓而不要脸面。

  135****1981 卖淫者不顾国法和尊严,公安部门就要加大打击力度重拳打击.

  136****5827 很赞成姚律师的口才,可既然她的家人赞同她去卖淫又何必感觉到丢人。

  139****1823 自己要想要有尊严,要别人尊重自己,首先要学会尊重自己,要知道什么是尊严。

  135****4455 深圳警方在示众的时候,想没想过?若是这里面有你自己的姐姐妹妹你们 还这样示众吗?

  138****7563 对于那些卖淫.嫖娼的.他们以失去了自尊.合人格,应该公开.绝不能为她们留情.

  139****5451 我赞成,对嫖娼卖淫谈不上尊严,是她们放弃了尊严,暴光卖淫女,这样的创意很好!

  130****0539 我们现在天天在讲依法治国,深圳公安部门是依据什么法律这样作?这是侵犯人权!

  134****1619 我认为不好,如果是第一次应该给她们一次改过的机会,不要公开处理,而且我相信

  她们一定会改行走正道的。

  139****0389 严惩、假如不严重处理的话?将来卖淫女成家立业也不会安分守己?久而久之已经成为一种职业病?理应依法处理?

  135****6629 有人说警察把妓女和嫖客示众犯法,那么是不是把杀人犯银行抢劫犯枪毙也犯法吗?

  134****3923 我敬佩姚律师的智慧,他是通过法律的途径在去清除一些看不见的“死角” 138****2189 人都有可能做过错事,难到做过错事就不能改了吗?

  137****3691 既然示众是违法行为,那么深圳警方即是知法犯法!再者人都有尊严,不能只凭感情而无视法律尊严!中国全民应该提高法律意识!

  138****6181 可不可以给他(她)们一个机会,可能有的是第一次,如果再次被抓应严惩。

  134****6537 警方的作法可行不存在侵犯人权和尊严之说,因为嫖妓者早已不考虑自己的尊严了。

  138****8663 这样让他们对人生失去信心,以后更坏。

  135****6556 嫖娼卖淫本身就是犯罪.深圳警方做地很对.希望能坚持下去.只有这样才能给社会及家庭带来和谐!

  137****1885 什么时候让贪污犯也来个公开处理像卖淫女一样进行大众亮相,那时大家再讨论。

  135****7970 这样做很好,对违法者就应该这样,他们既然敢于违法,他们还要尊严吗?不是警方让人恶心,而是这些犯罪嫌疑的做法让人恶心,对罪犯就应该严厉打击。

  139****7884 我们抛开妓女本人是否还有羞耻之心不谈,但既然她们还是活生生的中国公民,她们就依法享有法律规定权利,而警察也就应依法行政。

  134****9221 公开处理嫖客就行了,不但要公开处理,而且要严肃处理。

  139****1737 深圳警方的做法与刚才放的电视剧悲情母子中的无赖丈夫何异,一棍子打死不是好办法。

  134****4786 妓女和嫖客虽然触犯法国家法律,但是不能到公共场合示众。会给他们造成无法估量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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