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教委:高校入学通知书应注明办学性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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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2日02:47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张灵)部分民办校夸大招生、虚假宣传的情况明年将得到重点整治。昨天,记者从市教育系统依法治教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上获悉,市教委计划在明年年初出台措施,重点整治民办校招生行为,要求入学通知书应注明办学性质,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通知书区分发放。 近年高考中,市教委和北京教育咨询和投诉中心经常接到学生和家长投诉,反映一
对此,市教委副主任线联平昨天表示,所有高校招生必须合法合规,没有审批手续不得随意办学。招生广告需注明办学性质,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的入学通知书要用不同式样加以区分,使学生入学时就一目了然,以免被虚假信息所骗。学校不得以开展合作办学、联合办学的名义超越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开展对外宣传和办学活动。 记者:张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