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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学者首提休闲权:和谐社会重要内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2日09:46 石家庄日报

  本报北京讯中国人权学者鲜开林教授、周春华副教授近日首次提出,休闲权也是中国社会主义社会公民的基本人权之一,维护和保障公民休闲权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由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等主办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人权建设研讨会”在北京举行,鲜开林、周春华共同完成的与会论文在中国首度提出人权的休闲权话题。他们认为,休
闲权不仅同人的生命权、幸福权等一起构成和谐社会人权的重要内容,而且成为当今中国人权发展的一种新趋势。

  这两位人权专家称,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期,当中国人告别贫困、解决温饱、开始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后,休闲作为提高人们生活质量的重要因素开始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由于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物质极大丰富、闲暇时间大幅增加,休闲需求变得极为旺盛,中国参与休闲和旅游的人以每年20%%的速度增长,休闲浪潮的到来预示着中国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休闲权的兴起也成为中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趋势。

  当今中国休闲权的兴起有两个基本标志:一是有闲暇时间,二是有闲暇资金。在这方面,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居民的可自由支配收入与闲暇时间基本上实现同步增长。休假、出游、户外活动等休闲生活已完全融入中国老百姓生活方式之中,休闲正成为现代人的基本生活权利。

  他们提醒说,要维护和保障公民的休闲权,根本问题是要自觉确立休闲权观念,休闲是社会赋予所有人的权利,不单是特权阶层、有钱阶层的特权,同时,要澄清休闲就是“饱暖思淫欲”、玩物丧志、腐败堕落之源、资产阶级生活方式等错误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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