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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风景名胜最高可罚百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2日09:59 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桂林讯(欧惠兰)国家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21日表示,近段时期来,建设部对严重违背风景名胜区管理有关规定,在风景名胜区违法违规建设、出让转让风景名胜区管理权、规划建设权等案件依法进行了严厉查处。今后依据新颁布实施的《风景名胜区条例》,此类违法行为最高罚款额度将达到100万元人民币。

   他表示,风景名胜资源十分稀有,而且相当脆弱,一旦破坏就不可再生。近
年来,许多地方对风景名胜资源过度开发,使许多重要的风景名胜资源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和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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