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营刻意抹红“国务机要费”案检方与法官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2日10:06 中国台湾网 | |||||||||
人民网12月22日电综合港台媒体报道,“国务机要费”案再度开庭前夕,民进党及“台联党”再使出“抹红”伎俩,紧咬担任公诉的台北地检署主任检察官张煕怀,质疑他与大陆关系密切。连承审“国务机要费案”的法官徐千惠也遭人在网上“抹红”,质疑她政治不中立。 对此,张煕怀表示,这种刻意“抹红”并没带给他困扰。对于该不该回避的问题,
据报道,民进党“立委”林国庆日前指张煕怀与北京大学教授交情匪浅,不过,此说词遭到对方严词否认;林国庆昨日仍然紧咬不放,强调张煕怀为人安排旁听陈水扁女婿赵建铭台开案的旁听席,两人“亦师亦友”、交往甚密。 而继绿营“立委”质疑公诉扁妻吴淑珍的检察官张熙怀政治色彩不单纯后,连承审“国务机要费案”的法官徐千惠也遭人在网上“抹红”。近日,有人在网上发表题为“我所认识的徐千惠法官”的文章,形容徐千惠说着一口流利的北京话,开口闭口都是“中国人”,还批评过陈水扁。 张煕怀对此表示,政治不该包裹“法律”,并强调友人是应台湾“中央研究院”邀请来台,研究证人保护制度,且两岸间的司法交流早已司空见惯。 对于该不该回避的问题,张熙怀反击说,台湾绝大多数的律师及检察官都曾上过他的课,是否(所有的检察官)通通回避? 对于绿营认为张熙怀应回避公诉吴淑珍,台北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林锦村回应说,台湾“刑事诉讼法”有规定,参与公诉或审理人员中,与被告有亲戚关系或自身是被告、受害者,才有回避的问题。 检方人员认为,受台湾“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不可能将全部的答辩交给律师处理,自己也须就被起诉事实提出意见,再签名具结,检方倾向若医生评估吴淑珍短期内不适合出庭,将建议审判长与律师团商订出合情、合理的出庭日,以免审判一再延宕,但先决条件还是以吴淑珍的健康考量为优先。 而网上批评徐千惠的文章也引来大批网民讨论,有人讽刺写文章的亲绿网民,应该是民进党党工,“该去收钱了”;也有人叫他该回去多读点“法律”。 台湾“法务部长”施茂林则表示,因为此事涉及当事人及检察官形象,将请台湾“高检署”进行多方关注,尽速将事实还原,给社会一个公平的交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