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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绝自带酒水”是把双刃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2日10:26 温州都市报

  鹿城区餐饮业协会会同市区23家酒店日前发布“谢绝自带酒水”的声明后,一石激起千层浪,一时间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昨天,市消委召集物价部门和鹿城区消委、鹿城区餐饮业协会及相关酒店的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就此作了进一步讨论。

  消费者:“行规”对我们不公平

  就鹿城区餐饮业协会牵头的23家酒店发布“谢绝自带酒水”这一“行规”,试行两天来,大多消费者持否定态度。

  酒店销售的酒水价格太高是大多消费者不愿意在酒店消费酒水的原因。市民陈女士说,归根结底,症结在于酒店提供的酒水价格偏高,如果酒店的酒水价格降到一个消费者能够接受的水平,谁还会自带酒水?

  有市民质疑,鹿城区餐饮业协会作为一个行业协会,更多的应对该行业进行自律和协调等,而不是牵头发布或制定限制消费者权益的声明或规定。

  市民王先生说,酒店谢绝自带酒水也不能一刀切。比如我今天请非常尊贵的客人到酒店用餐,于是把外国带回、珍藏多年的好酒捎上,而且这酒在酒店也不一定有卖,或者说价格贵得离谱,动辄几千元。你说这种情况下,酒店若不让自带,是不是太不近人情了!

  酒店方:谢绝自带实属无奈

  昨天的座谈会上,多数酒店代表均表示出台此“行规”实属无奈之举。

  云天楼大酒店总经理陈克宁称,餐饮企业如果允许顾客自带酒水,是不是也允许顾客自带饭菜?另外,酒店要对消费者在店内整个饮食消费过程的卫生安全负责,“如果顾客自带酒水、食品,一旦出了问题,谁也说不清楚”。

  新丁香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李敏建表示,顾客自带酒水,酒店工作人员就需要帮助搬运,并提供酒具和斟盛服务,就餐后,还需将大量的垃圾进行清理托运。酒店需要为消费者自带酒水无偿付出大量的人力和财力。

  在座谈会上,有关酒店负责人还向记者算了一笔账,按常规来说,酒水销售额占酒店总销售的30%~35%,其利润占酒店总利润的一半以上,而目前市民到酒店消费自带酒水的却占了八成以上,尤其是红白喜事的酒席。同时,为了吸引顾客,酒店每2至4年还要装修一次,大量的资本投入让酒店的利润微乎其微。

  餐饮协会:谢绝自带消费者不吃亏

  鹿城区餐饮业协会会长柯五一认为,现在的大型饭店、酒店,给消费者提供了高档的卫生、服务等设施,而酒和饭菜都是酒店的产品,你享受这些高档服务的同时,却不接受产品是不合适的。

  对于消费者“酒店里的酒比商店里的贵”的说法,柯五一说,酒店在有利润的情况下才能生存,酒店提供的服务、卫生等环境是超市、商店所不具备的;同时,酒店对自己出售的酒水质量承担全部责任,出了问题,由酒店承担一切后果。

  柯五一称,“行规”中声称,酒店将以较低的价格或批发价提供酒水,这相当于酒店帮消费者配送了酒水,也让消费者省时又省力。

  消委:不能损害消费者利益

  市消委秘书长蔡伟民说,“谢绝自带酒水”这一行规,是一把双刃剑,酒店通过出售酒水盈利,可以提高利润,但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如果说刚开始,消费者还可以选择不推行这一“行规”的酒店用餐,一旦所有酒店都推行这一行规,消费者就没有了选择的余地,久而久之,消费者有可能就不再选择酒店消费,最终影响整个餐饮行业的健康发展。餐饮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无可厚非,但如何排除在酒店经营过程中的弊端,使酒店和消费者在这一过程中获得双赢,值得探讨。

  蔡伟民还提出了三点建议:一,鹿城区餐饮协会应尽量不要将“谢绝自带酒水”作为一个行业规定推出,而是让酒店自主选择经营方式。二,若要推出这一“行规”,如“一次性消费五桌以上,按进价供应酒水”等,在定价时可以略高于市价,但这一价格要合情合理,让消费者能接受,价格必须透明,不能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三,酒店供应的酒水要齐全,能供消费者自由选择。

  物价部门:若出现价格串通势必干预

  温州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副局长夏战称,温州的餐饮业也是温州人的餐饮业,因此餐饮行业在设定行业规范时要考虑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果酒店自行制定谢绝自带酒水的“店规”,或对消费者的自带酒水收取“开瓶费”等服务费用,只要明码标价,也不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根据国家发改委制定的《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相关规定,经营者之间不得通过协议、决议或者协调等串通方式统一确定、维持或变更价格。

  目前,参与“谢绝自带酒水”这一行规推出的23家酒店,在温州市区的餐饮市场占有相当大的份额,如果当这一措施正式作为一种行业规范形成,并出现“价格串通”的嫌疑,物价部门就会采取手段,对此进行必要的干预。

  律师:消费者可以说“不”

  我市法律界有关人士分析认为,“谢绝自带酒水”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消费者可以大胆说“不”。

  浙江金克明律师事务所主任金克明称,“谢绝自带酒水”是鹿城区餐饮业协会和23家酒店提出的“行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依法享有的选择权被无形剥夺了;该声明还有意扩大了餐饮经营者的权利。他认为,餐饮业协会作为一个行业协会,作出这种规定或声明,使得处于自由竞争的餐饮业披上了“强制交易”的不和谐外衣,实属不该。

  浙江瓯江律师事务所律师余章华称,鹿城区餐饮业协会会同23家酒店所作出的这份声明和规定,是一个由行业协会牵头制定的文件,属于广义上的合同契约。这规定只适用于本行业的会员单位,对没有签约的消费者或其他任何人来说,没有任何约束力。

  市社科联副主席洪振宁指出,餐饮业有必要建立一个酒水销售的定价和监督机制,比如酒水价格可略高于市场价,但必须杜绝暴利;且备足适合不同层次、不同人群饮用的酒水;同时须严格把好酒水质量关。

  ■本报记者 黄云峰 尤诗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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