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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要费案二度开庭 合议庭裁定审理不违"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2日10:34 华夏经纬网

  华夏经纬网12月22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二度开庭审理“公务机要费”案,合议庭裁定公务机要费案审理不违“宪”。

  据报道,公务机要费案一开庭,审判长首先提到吴淑珍请假的事情,同时问了主任检察官张熙怀说有没有意见,张熙怀表示没有意见,而且也祝福吴淑珍早日康复。

  辩护律师所认为机要费案审理违反程序以及违“宪”并要求停止审理,对此,审判长马上就做出决定,经过合议庭的讨论,认为辩护律师所提出的理由和法源依据,并没有被认为有违“宪”之虞,而且依据“刑法”404条的规定,在场的律师是没有提出抗告的权利,因此公务机要费要继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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