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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游入境即遭遣返后续:韩国大使馆揭示拒签原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2日11:11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张玲、刘国成)本报12月20日对市民小赵赴韩旅游遭遣返一事进行了报道,一石激起千层浪,不少市民给报社打来电话发表看法,港城一名资深律师还特意打过电话来,在同情小赵遭受的不公平待遇的同时表示了强烈的愤慨。昨日,记者再次和小赵取得联系。

  据介绍,小赵在12月14日通过网络向“大韩民国驻中国大使馆”的“领事在线咨询
”栏目,以《旅游个签的签证是否必须跟团走》为标题进行了咨询。韩国有关部门近日对此做出了明确答复:“按照规定,团签中的个签必须与团同行。如果团队取消,个签也不能入境。旅行社应该很清楚这一点。”

  记者随后联系到和小赵同样遭遇的李女士。李女士告诉记者,她曾经拿着国旅给她办的签证,找北京一家国际旅行社进行咨询,对方表示持这种签证的必须跟团走才可以通关,她和小赵当时肯定会被韩方拒绝,这种情况不仅韩方海关会觉得“可笑”,连国内旅行社都觉得十分“可笑”,简直就没有听说在哪个旅行社出现过。李女士表示,她和小赵并没有任何恶意向秦皇岛国际旅行社“勒索”的意思,只是要求对方拿出些诚意来对此事进行解决,给作为国旅的消费者的她们一个合理的答复。然而截至目前,国旅方面对此事仍然拒绝承担责任。

  昨日下午,宏业律师事务所张玉文律师告诉记者,无论是办理出境游业务还是代办签证业务,秦皇岛国际旅行社方面都有义务要求与小赵签订合同,双方至今没有书面合同,属旅行社方面存在过错。张律师说,我国《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条中明确规定,旅行社对旅游地可能引起旅游者误解、或产生冲突的法律规定、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应当事先给旅游者以明确说明和忠告。很显然,作为一个具有承办出境游业务资质的旅行社,秦皇岛国际旅行社应该了解韩国方面的法律法规。出境前夕,小赵与同行的李女士对所持签证能否顺利入韩提出了质疑,而该旅行社在明知(或应当知晓)小赵所持签证不符合韩方入境要求的情况下,仍然让小赵以及李女士购船票出境结果被双双遣返,秦皇岛国际旅行社理应对此结果负责。

  小赵告诉记者,事发至今,秦皇岛国际旅行社方面所表现出的冷漠态度是最让她感到窝心的,“赔多少其实无关紧要,关键是态度问题!”目前,在律师的建议下,小赵已决定于近期向旅游监察部门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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